福建专升本是怎么录取呢?在福建专升本中分为普通批次、建档立卡、退役士兵和获奖学生,其中建档立卡、退役士兵和获奖学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
24年福建专升本普通/脱贫户/退役/获奖类录取规则
01普通考生
普通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总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专业基础课、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02脱贫户家庭考生
1.
脱贫户家庭考生录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同分考生按照普通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2.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脱贫户家庭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0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将按照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录取,由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2.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04获奖考生
1.
获奖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和单独录取,主要安排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招生。
获奖考生投档排序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低,依次按照国赛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排序;
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中的位次,遇同位次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2.获奖考生按照报名确认的报考类别先进行投档和录取。录取分为常规志愿批和征求志愿批两个批次依次进行。常规志愿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获奖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3.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