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介绍
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
一、招生对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招生专业计划
本校总招生计划230人(含免试生计划),在10个本科专业中进行招生(见表一)。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 |
计划数 |
(含普通计划、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130人) |
财务管理 |
35 |
2 |
公共事业管理 |
15 |
3 |
旅游管理 |
25 |
4 |
市场营销 |
15 |
5 |
物流管理 |
15 |
6 |
物业管理 |
15 |
7 |
土木工程学院(50人) |
工程管理 |
15 |
8 |
土木工程 |
35 |
9 |
机电工程学院(45人)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5 |
1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5人) |
物联网工程 |
15 |
合 计 |
230 |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17日
3.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3月20日-24日
四、考试科目和大纲
1.非免试生考试。我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规定,统一组织非免试生的选拔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门,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各专业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查阅。选拔考试拟定于4月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案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也可见准考证;5月5日前按要求将成绩录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专业名称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公共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财务管理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财务会计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公共政策学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概论 |
物流管理 |
供应链管理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概论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学 |
工程管理 |
土木工程材料 |
工程项目管理 |
土木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程序设计基础 |
数据库系统原理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制图 |
机械设计 |
长沙学院2023年专升本考试大纲.rar
2.免试生测试。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招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可免于参加综合测试,测试成绩按40分计。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直接录取。免试生的测试时间拟定于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案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3.准考证领取。我校将于4月中旬完成考生考试考场安排,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五、录取
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
1.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于4月1日前完成。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考生志愿、高职在校期间或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直接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4月22日进行。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4.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增加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5.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于5月5日-6日在学校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含免试生)可在7月上旬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询本人专升本考试录取情况。
6.毕业资格审核。按照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1.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缴费时间为4月11日-14日。具体的收费方式和办法见我校教务处网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缴费。
2.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七、复查及体检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八、学籍学历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