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4年专升本计划招生165人
招生电话: 0316-2083201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介绍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河北省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2000余人。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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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生 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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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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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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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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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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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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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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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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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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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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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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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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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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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科 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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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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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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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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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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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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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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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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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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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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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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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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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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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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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九、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十、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