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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本院校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英语等级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693人

招生电话: 0471-5300319

学校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内蒙古呼和浩特海拉尔大街47号(东)

   内蒙古财经大学介绍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设立的财经类高校。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和民族特色的财经大学。

  2023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询。

  我校2023年招收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九个专业,693人,如下表所示。
 

专业 普通批计划 专项计划 退役士兵 获奖免试
财务管理 37 3
工程造价 80
会计学 109 11 7
金融学 78 2 1
旅游管理 94 6
市场营销 38 2 5
税收学 38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5 5
烹饪与营养教育 80
  

  我校各专业招生对应高职专业范围参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200分(每部分内容50分)。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为8大类(文史哲法类、经管类、理工类1、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艺术类、医学类、教育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2.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评卷,汇总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按8大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划定全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按程序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及查询方式。

  3.志愿填报

  获奖免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的对应关系,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报考,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统一考试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每人最多可同时填报8个平行志愿。

  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专项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1)获奖免试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普通考生普通批次录取。普通考生根据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成绩之和,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原则,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

  2.各专业只录取《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与本专业有对应关系的专业“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免试考生”。

  3.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并发放内蒙古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学生若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获得专科毕业证,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入学及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以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条件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日常管理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招生咨询电话: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

  职业学院教务科办公室电话:0471-3677418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imufe.edu.cn/zsx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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