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升本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4年专转本计划招生1550人

招生电话: 0523-86152766、0523-8

学校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一、学校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经过13年的砥砺奋进,学院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成为泰州历史上第一座万人本科大学,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多次报道我院办学业绩。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4年我校普通高校“专转本”计划招收普通在校生155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发布,普通在校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 

计划
类别

专业大类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
语种

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学费

普通在校生

财经类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70

不限

 

14000

财经类

02

财务管理

200

不限

 

14000

管理类(文)

03

工商管理

65

不限

 

14000

管理类(理)

04

工商管理

65

不限

 

14000

法学类

05

法学

200

不限

 

14000

教育类

06

学前教育 (师范)

120

不限

5701教育类;

14000

文史类

07

汉语言文学

130

不限

 

14000

新闻传播类

08

广播电视编导

40

不限

 

16500

英语类

09

英语

40

英语

5305经济贸易类;
5307电子商务类;
5701教育类;
5702语言类;

14000

音乐类

10

音乐学(师范)

40

不限

550201音乐表演;
550206歌舞表演;
550208音乐剧表演;
550213钢琴伴奏;
570108K音乐教育;
570113K艺术教育;

16500

美术设计类

11

视觉传达设计

80

不限

 

16500

美术设计类

12

数字媒体艺术

80

不限

 

16500

计算机类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

不限

 

15000

电子信息类

14

电子信息工程

60

不限

 

15000

电子信息类

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0

不限

 

15000

土木建筑类

16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60

不限

 

15000

化工生物类

17

应用化学

60

不限

 

15000

化工生物类

18

制药工程

60

不限

 

15000

合计

1550

 

 


  三、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一)报考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三)报名、资格审查、志愿设置、考试

  “专转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考试均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执行。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转入与培养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3.“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我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5.我校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我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3.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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