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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
报考人群
-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报考条件
-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 2.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
- 3.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参加相关比赛获得奖项的学生优先选拔。
-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