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1年专升本人数按计划选拔
招生电话: 5359030
学校地址: 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南宁双拥路22号
一、学校简介
广西医科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空间充裕。学校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996年5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2020年5月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的广西目前唯一的一所医学院校。2021年成为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确定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双一流”大学的院校。
二、选拔对象
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普通应届毕业生的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退役大学生的优先条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的相关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项者,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服役期间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 6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五)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学历和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选拔依据。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的学生,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进行成绩排名。所在专业停招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其原专业原班级参加成绩排名。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专升本的选拔条件。
(二)选拔形式。2021年广西医科大学专升本不进行选拔考试,通过择优选拔方式招收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
五、广西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儿科学等专业
备注:每年招生专业不同,明年具体招生专业以学校公布为准,此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