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9 14:43:01 阅读量:818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 号)、《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湘教通〔2018〕114 号)以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学校 2020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 月 22 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措施》,明确“将专升本录取比例扩大 1 倍以上”。结合目前,在省教育厅还未下达新实施办法之前,相关工作仍依照湘教发〔2018〕1 号、114 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有新政策发布,将及时做工作调整。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秋香
副组长:杨 超、刘湘冬、范芬雄
成 员:陈正龙、胡军林、戴晓佳、梁宗厚、徐作栋、何金星付煜清、秦 明、邓 尚、吴 乐、周 龙、王明远
(二)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范芬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政策解读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1. 推选比例(报名比例):择优推荐各专业 20%的应届毕业生。
2. 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 50%以内。
(二)推荐选拔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 报名人数如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 20%,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推荐进行专业成绩前 20%的学生。
(三)“推荐院校”不得将推荐进入同一个本科专业的专科专业分散到不同的“接收院校”。
四、合作院校及对应专业
(一)报考对象
2020 年应届毕业生,即 2015 级五年制大专和 2017 级大专学生。
表 1 应届毕业生情况统计
(二)合作院校
经广泛调研,目前有 4 所本科院校可纳入“接收院校”范围。最终合作院校及专业清单,将在综合考虑学生报考意愿、录取率、院校实力等因素后确定。
录取率方面,湖南文理学院(公办)平均录取率不足 20%,我校去年录取率不足 10%,今年其录取率受报名人数影响会更低。其它院校录取率为 50%。
表 2 合作院校及对应专业
五、工作安排
考虑受疫情影响,实际工作推进计划视情况相应推迟,具体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如有调整,及时发布。
表 3 工作推进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肃对待,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专升本”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倍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立足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权谋私;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 1: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附件 2:湘教发〔2018〕1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 3:湘教通〔2018〕114 号 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 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 4:湖南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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