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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15:32:16 阅读量:1755

各有关高校:

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维护考试录取公平公正,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9〕1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

 

二、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各推荐高职院校,考生在所在学校参加考试。详情见文章2

 

三、考试内容

5月17日9:00—11:00,专业理论考试。考虑受疫情影响,是否组织面试由接收院校自主决定。如需面试,必须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四、考试组织管理

“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实施。接收院校负责命题制卷工作;推荐院校负责本校考点的考场编排、考生组织、考试费收取等工作;指定一所本科院校负责有关考点的考务管理,主要包括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考务监考和考点巡考等工作。考点院校设置和考务负责高校名单详见附件。各高校要按照《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考试考务手册》,做好各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招生简章

接收院校要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制订“专转本”自主招生简章,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4月20日前,接收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接收院校、推荐院校、考务负责院校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专转本”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平稳实施,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各考点学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专转本”考试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与督查。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院校要结合各地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制定详细的“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对于考试组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可能面临的困难,要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确保今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所有参与院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考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凡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受“专转本”学生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张丽娜,025-8333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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