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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5/29 14:26:27 阅读量:5790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锦院教务[2019]489号)的具体要求,为保证2020年我校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安全平稳有序开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的选拔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

组长:邹广严

副组长:王亚利    刘华    白俊峰    冯正广

成员:邹广严、王亚利、刘华、白俊峰、冯正广、张志敏、章成蓉、左仁淑、肖慈方、陶德元、李光荣、李三雁、杨乃忠、向晓华、吴黔、刘福刚、黄长恩

 

二、招生对象

校内相关二级学院及与我校有跨校选送“专升本”对口协议学校的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三、选拔条件和程序

参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实施办法》(川大锦院教务[2019]489号)文件(附件1)执行。

 

四、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我校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审批为准。具体计划数待教育厅审批后通过官网发布,现将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公布如下:

 

 

五、报名事项

(一)本校5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应届专科毕业生学分绩点及成绩排名情况进行公示;

5月25日—5月27日: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5月28日—5月31日:公示报名名单;

6月1日:各学院上报经主管领导签章的《2020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信息表》(附件2)至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档;

6月3日-6月4日: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登录学校财务处在线缴费大厅缴纳“专升本”考试报名费(80元/人),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参考资格。6月5日-6月9日:学校官网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

(二)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权负责本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报名资格审核过程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于6月4日之前,向我校教务处报送《2020年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信息表》。

 

六、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命题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各命题责任单位于在6月1日前完成命题并上报教务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命题过程严密规范。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专升本”考试的考点实行选送学校就地同步联考,本校专升本考生在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校内参考,对口协议学校考生在选送学校校内参考。2020年专升本同步联考时间:2020年6月23、24日(暂定)

 

七、录取

(一)录取与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进行递补录取,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我校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指标按1:1划定录取线后,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排名相同者按各所属专业公布的考试科目顺序,单科优先的原则录取。经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官网公示录取名单(五天)。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教育厅审批,向学生寄发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二)退役士兵计划单列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需单独提前上报。

(三)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专项计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对这部分考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报名参考人数的20%(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必须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备案,否则不具备录取资格)。

 

八、报到与交费

(一)学费标准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普通类专业1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学生入学须完全缴清各项费用后方可注册成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

(二)报到

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所属学校毕业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升本”资格,学校将收回录取指标用于高考招生录取。

 

九、学籍管理

录取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在学信网平台注册学籍,编入本科三年级对应专业学习,升本后原则上按相应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学制两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三年)。本科修业期满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放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咨询与申诉

(一)咨询方式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务处028-87580063028-87580065

(二)申诉渠道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纪委028-87580999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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