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6 14:33:46 阅读量:1994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要求
类别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 |
英语要求 |
备 注 |
经管 |
0116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
001 |
市场营销 |
40 |
17000 |
CET四级390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
理工 |
0116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
002 |
药学 |
60 |
240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的考生可报考。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
文史 |
0116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
003 |
英语 |
60 |
170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的考生可报考。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
注:考生志愿填报时请仔细核对专业代码与备注。
二、报考、填报志愿、录取与学籍管理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详细通知见:(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402848536eac44a9016f5b3f4bb10226.html)。
录取工作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执行。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招生计划表备注栏。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招生办邮箱:zsb@zcmu.edu.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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