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人) |
学制 |
备注 |
文史 |
酒店管理 |
2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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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市场营销 |
2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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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物流管理 |
2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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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人力资源管理 |
2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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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酒店管理 |
1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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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市场营销 |
1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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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物流管理 |
1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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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人力资源管理 |
1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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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水产养殖学 |
10 |
2年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工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30 |
2年 |
要求有专业基础 |
理工 |
软件工程 |
260 |
2年 |
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就读 |
(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联合办学)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课考试的考生中,
根据考生志愿,以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参考文化考试中英语、语文(数学)、计算机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软件工程专业由我校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联合办学,具体报名、录取、后续管理培养按照《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2022年“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章程》执行。
第九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校区上课。
第十六条天津农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为在校生提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教育部、天津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根据相关政策作出相应修订。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凡是冒用我校进行招生活动的,欢迎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www.tjau.edu.cn/
E-mail:zhaosheng tjau.edu.cn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300392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邮政编码:301936
以上就是
2022天津农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内容介绍,想要查看该校历年分数线、招生简章等信息,可以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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