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
地区
栏目
政策

2023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专业计划未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8 15:05:00 阅读量:287

热点: 2023年山东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3年山东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

  2023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在前几天对外公布了,含有学校介绍、联系方式等,招生专业计划暂时并未对外公布,需要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校进行公布,应该会在近期对外公布的 

2023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603913。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其它


  第十七条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603997 2603998

  邮箱:qdgcxyzs 163.com

  学校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zs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校许可,而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面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上一篇: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计划专业待公布! 下一篇:2023年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含报考对象考试科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