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专转本各专业课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了,对于转本人而言,明晰了大纲意味着掌握考试准备的基础,如重点考察范围有哪些?考试的形式及题型又分别是什么?以下为2022江苏专转本音乐专业大类专业综合基础理论考试大纲,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内容。
一、考试性质
音乐专业大类综合科目基础理论考试是为江苏省普通高校招收音乐学专业类的“专转本”学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省统一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在高职(专科)阶段相关专业知识、基本理论与方法的掌握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评价的标准是报考该专业大类的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应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普通本科院校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适用专业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音乐学(130202)、音乐学(师范)(130202)。
三、命题原则
1.通用性原则:本考试大纲依据普通本科院校音乐学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对专业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的要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归纳和提炼专业大类必备的核心专业知识、技能和素养,涵盖相关行业技术领域必备的知识与技能。
2.基础性原则:本考试大纲以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为主要考查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知行合一,促进学习者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升。
3.科学性原则:本考试大纲力求科学、规范,具备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能够真实、准确地检测出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水平。
四、考查内容
(一)课程A:中国音乐史
【考查目标】
1.考查学生系统掌握中国音乐历史发展脉络、主要的音乐事件、音乐类型、代表人物及其作品等。
2.考查学生对中国音乐史各个历史时期音乐整体面貌的认识,是否能够了解和把握该时期音乐发展的原因及特点。
3.考查学生对中国音乐产生、发展的整体把握,从而进一步从文化的角度认识中国音乐。
【考查内容】
1.远古、夏商时期
1.1音乐的起源
1.2乐器与乐舞
2.周秦时期
2.1礼乐制度
2.2宫廷音乐
2.3乐器
2.4乐律、音乐思想
2.5音乐家、音乐教育
3.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3.1乐府音乐
3.2乐器、乐律
3.3音乐思想
4.隋唐五代时期
4.1宫廷音乐
4.2文人音乐
4.3民间音乐
4.4.音乐理论
5.宋辽金元时期
5.1文人音乐
5.2说唱音乐
5.3杂剧与南戏
5.4乐器、乐律
6.明清时期
6.1民间音乐
6.2戏曲音乐
6.3曲艺音乐
6.4乐器、乐律
7.“五四”前后至新中国成立前
7.1西洋音乐的传入
7.2学堂乐歌及其代表人物
7.3专业音乐教育与创作
7.3.1新型音乐社团
7.3.2专业音乐教育机构
7.3.3音乐家及其创作
7.3.4音乐美学思想
7.4抗日救亡与解放战争时期的音乐
7.4.1音乐家及其创作
7.4.2新秧歌运动
7.4.3新歌剧创作
(二)课程B:西方音乐史
【考查目标】
1.考查学生对西方音乐历史中各时期的重要音乐体裁、音乐流派、音乐现象、代表作曲家、代表音乐作品的风格特征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2.考查学生对西方不同时期音乐作品的鉴赏能力和音乐语言分析能力。
3.考查学生对西方音乐文化发展历史脉络的理解,以及对不同国家和地域音乐文化的概况、艺术特征及其与地域文化之间的联系等问题的认识水平。
【考查内容】
1.古希腊古罗马音乐
1.1古希腊生活中的音乐
1.2荷马史诗、抒情诗和颂歌
1.3悲剧与喜剧
1.4音阶调式和记谱法
1.5古希腊的乐器
1.6古希腊的音乐哲学
1.7古罗马音乐
2.中世纪教会音乐
2.1基督教歌曲的形成
2.2格列高利圣咏
2.3教会调式系统
2.4圭多与记谱法
2.5复调音乐的萌芽与发展
3.中世纪世俗音乐
3.1流浪艺人
3.2法国的游吟诗人
3.3德国的爱情歌手
3.4中世纪的乐器
3.5古艺术与新艺术
4.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
4.1勃艮第乐派
4.2佛兰德乐派
4.3威尼斯乐派和罗马乐派
4.4宗教改革与新教音乐
5.巴罗克时期的声乐音乐
5.1歌剧的诞生与威尼斯歌剧乐派
5.2那不勒斯歌剧乐派与正歌剧
5.3清唱剧和康塔塔
6.巴罗克时期的器乐音乐
6.1巴罗克时期的乐器
6.2巴罗克奏鸣曲
6.3巴罗克协奏曲
6.4巴罗克序曲
6.5管风琴音乐
7.巴罗克音乐大师
7.1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7.2乔治·弗里德里克·亨德尔
8.前古典主义时期音乐
8.1典雅风格和动情风格
8.2趣歌剧和喜歌剧
8.3格鲁克的歌剧改革
8.4交响曲和曼海姆乐派
9.维也纳古典乐派
9.1弗朗茨·约瑟夫·海顿
9.2沃尔夫冈·阿马德乌斯·莫扎特
9.3路德维希·范·贝多芬
10.早期浪漫主义乐派
10.1卡尔·玛里亚·冯·韦伯
10.2弗朗茨·舒伯特
10.3埃克托·柏辽兹
10.4费利克斯·门德尔松
10.5罗伯特·舒曼
10.6弗雷德里克·肖邦
11.中期浪漫主义乐派
11.1弗朗茨·李斯特
11.2理查德·瓦格纳
11.3安东·布鲁克纳
11.4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11.5塞扎尔·弗朗克
11.6彼得·伊里奇·柴科夫斯基
12.后期浪漫主义乐派
12.1胡戈·沃尔夫
12.2古斯塔夫·马勒
12.3理查德·施特劳斯
12.4谢尔盖·瓦·拉赫玛尼诺夫
12.5亚历山大·尼·斯克里亚宾
13.法国和意大利的浪漫主义歌剧
13.1法国大歌剧
13.2法国喜歌剧、趣歌剧和抒情歌剧
13.3意大利歌剧:从罗西尼到威尔第
13.4真实主义歌剧
14.民族乐派
14.1俄国民族乐派
14.2波希米亚(捷克)民族乐派
14.3匈牙利民族乐派
14.4波兰和罗马尼亚民族乐派
14.5挪威和芬兰民族乐派
14.6英国和西班牙民族乐派
15.20世纪音乐
15.1印象主义音乐
15.2表现主义音乐
15.3新原始主义和新古典主义音乐
15.4序列主义音乐
15.5具体音乐和电子音乐
15.6机遇音乐和概率音乐
15.7苏联音乐
(三)课程C:和声
【考查目标】
1.考查考生对和声学基础的系统了解,主要包括基于大小调调式体系基础上各种结构的三和弦、七和弦的性质特征以及常规使用方法。
2.考查考生对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音乐中和声语汇的熟悉程度。
【考查内容】
1.绪论
1.1多声部概述
1.2音乐的织体类别
2.调式中的三和弦
2.1自然大调与和声大调中的各级三和弦
2.1自然小调与和声小调中的各级三和弦
2.3和弦及其排列与转位
3.和声的功能与终止式
3.1大小调各级和弦的功能属性
3.2原位正三和弦
3.3正三和弦的六和弦
3.4正三和弦的四六和弦
3.5各级副三和弦
3.6终止式
4.为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4.1四部和声简介
4.2用原位正三和弦为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4.3用正三和弦的各种转位为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4.4用自然音体系各级三和弦为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5.调式中的七和弦
5.1自然大调与和声大调中的各级七和弦
5.2自然小调与和声小调中的各级七和弦
5.3用自然音体系各级三和弦与七和弦为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6.作品中的和声语汇
6.1四部和声与钢琴织体
6.2和声分析的基本方法
6.3和弦音与和弦外音在作品中的辨别
五、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二)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专业综合基础理论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三)试卷内容结构
(1)课程A约33%
(2)课程B约33%
(2)课程C约34%
(四)试卷题型结构
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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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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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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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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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2 小题,每小题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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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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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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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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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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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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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4 小题,每小题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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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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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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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4 小题,每小题 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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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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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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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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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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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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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5 小题,每小题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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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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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弦连接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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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5 小题,每小题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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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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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和声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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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 小题,每小题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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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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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内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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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 小题,每小题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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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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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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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0 小题,每小题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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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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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中,第1-5项为课程A与课程B试卷题型结构;第6-10项为课程C试卷题型结构。
(五)试卷难度结构
较易题约占30%,中等难度题约占50%,较难题约占20%。
六、其他
本大纲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本大纲自2022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