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
我校2021年“专升本”选拔的对象范围是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院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无未解除的处分;
5.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四川轻化工大学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成都大学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成都理工大学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身心健康,具有继续修学的能力;
3.在校期间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
4.无未解除的处分。
西南科技大学
1.对口院校对口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退役士兵),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评价优良。
2.完成专科阶段学习,进入志愿学校本科学习前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
西南医科大学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考核合格且补考(或重修)课程记录不超过1门;
3.个人申请,须经对口学校同意;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西华大学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西华师范大学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成都中医药大学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政治素质优良,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无重考、重修记录;
4.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班级)的前60%以内。学业成绩可按平时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占90%,其他综合素质(可包含竞赛获奖和操行评定等)占10%的原则进行计算,以百分制表达。具体计算方式由学生就读院校决定,但应符合以上比例原则并保证校内公平、公正和公开。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1.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后续学业。
3.在专科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宜宾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违纪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
3.身心健康。
西昌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攀枝花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4.能按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四川民族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
3.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四川旅游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四川警察学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到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四川文理学院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具有继续学习的身体条件。
四川音乐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成都体育学院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处分记录;
2.在专科学习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成都工业学院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成都师范学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前五学期内,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3.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绵阳师范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处分未解除不得推荐);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内江师范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4.违纪处分未解除,不得参加专升本。
阿坝师范学院
1.身心健康;
2.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
4.免费师范生不在选送范围内
乐山师范学院
1.协议学校对口专业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成都医学院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在校期间(含实习期)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合格;
3.身心健康。
川北医学院
1.在校期间每学年已按时报到注册并取得有效学籍;
2.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3.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限校内专升本,暂时未收集到招生简章信息。
吉利学院
1.在专科学习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3.身心健康。
四川传媒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四川工商学院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未受到任何处分或所受处分在报考前已撤销;
2.在专科学习期间,完成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合格(补考、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且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能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校内专升本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4.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校级英语水平考试E类(二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为准);
6.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学院杯”专业比赛一、二等奖;或参加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比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或2021年3月1日前在公开刊物上以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署名发表能检索到的学术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可不受报名基本条件4限制。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能按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4.能按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成都东软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成都文理学院
1.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良;
2.毕业时能获得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且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4.已解除处分或已过处分察看期。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1.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3.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成都锦城学院
校内2021届专科应届毕业生及与我校有跨校选送“专升本”对口协议学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1.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身心健康。
4.报名限定:按专科前五学期学分绩点排名,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合格者且学分绩点排名前40%者,方可报名参加专升本报名考试;各课程首次修读成绩合格者且学分绩点排名41%—50%者需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告考试;学分绩点排名在50%以后,有突出成绩、成果、贡献和特长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考试,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绵阳城市学院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犯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行为;
2.身心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应届专科毕业年级学生并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拘留或刑事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以学校违纪处分决定为准),且处分尚未解除者;
3.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剽窃、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行为者。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1.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截止报名前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本学期除外),且所有课程合格;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在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毕业时能获得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学院上报电子注册;
3、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4、无尚未解除处分。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在校期间如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论撤销与否均不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2.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各专业(如该专业分方向培养,则按照方向进行排名)排名前40%(含40%)的应届毕业生,排名办法按教务处文件要求、按专业(方向)为单位,以加权学分成绩进行排名。
算法:加权学分成绩=(课程有效成绩*学分)的总和/学分总和。
注:纳入统计的课程为所有必修性质课程,(课程有效成绩*学分)的总和为单科成绩与该课程学分的乘积再求和;有效成绩指1—5学期必修课最终成绩,含第6学期开学补考成绩。
3.代表学院参加一、二类学生竞赛并获得省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三类学生竞赛并获得省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学生。(以上赛事须在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类别以学院公布的《学生竞赛管理办法3.0》中赛事类别为准)
4.代表学院参加重要的省级(含)以上文体类比赛,并获得省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5.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的学生。
6.参军退伍的学生,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如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7.根据教育厅文件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建档立卡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且录取计划单列。
8.以上第3至第7条,如学生包含在40%内,则认定40%排名,如不在40%内,则认定第3条至第7条的报名资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专升本,如查出作假或谎报等情况,则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同学籍卡一并记入档案。
9.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保送申请,学院根据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10.身心健康。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身心健康,具有继续修学的能力;
3.在校期间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
4.无未解除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