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学科:管理学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地方政府学、政治学原理、政府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概论、法理学、社会学原理、公共政策分析、信息管理概论、领导科学、行政组织学、行政法学、办公自动化概论、档案管理学等。开辟有“房地产和金融保险企业管理”系列专选课程。
学制: 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
就业方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单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