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6 00:00:00 阅读量:1457
南京晓庄学院2017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章程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工作要求,我校将开展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
学校将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科培养的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实施院校推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选拔录取素质优秀、才能突出、潜力巨大的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深造。现将有关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八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52个本科专业,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品牌大学。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 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 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 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15日。
2. 报名办法: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在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报考经考试录取的五所院校五个专业的志愿,即考生仍可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 。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1 |
秘书学 |
20 |
5200 |
2 |
财务管理 |
20 |
5200 |
3 |
旅游管理 |
10 |
5200 |
4 |
生物科学 |
10 |
5500 |
5 |
软件工程 |
20 |
5800 |
6 |
环境工程 |
10 |
5800 |
7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0 |
5800 |
注: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和自主招生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均见通知中附件内容。
五.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考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理论考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详见附件)
考试满分180分,其中笔试满分120分,面试满分60分。
考试时间:笔试科目120分钟。
六.考试安排
我校将于2017年2月25日(周六)9:00—16:00在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2号楼(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为考生办理领取准考证等手续。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费、考试费100元/人。
2017年2月26日(周日)8:30-10:30进行笔试(专业理论考试);
10:30开始各专业进行面试。
考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
七.录取办法
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我校将于3月4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我校将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后,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收齐后报送我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招生办公室)。
八.转入和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3.学校根据“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和自主招生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学籍管理和就业
1.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后,由学生原所在学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2. “专转本”学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报到后,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25) 86178292、86178288(传真)
电子邮件:njxzzs@163.com
监督电话:(025) 8617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