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8 11:29:41 阅读量:6636
成都医学院与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 年跨校“专升本”协议书
甲方:成都医学院
乙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开展2020年对口“专升本”工作。
一、对口升本专业及比例
乙方2017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普通专科专业通过择优选拔,分别升入甲方对应本科专业2018级学习。甲方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与乙方约定学生录取比例。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含实习期)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选拔方式
1、成绩组成。按“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占80%和专科阶段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占20%,所有科目均按百分制换算计分。
2、考试科目。“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共3门:公共课2门(《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专业课1门(药学专业考《药事管理学》,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临床检验基础》)。
3、奖励加分。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获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获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3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加2分。以上奖励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学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50%。服兵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奖励的学生,实行免试录取。
四、选拔程序
1、选拔程序按《成都医学院关于2020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成医函〔2020〕52号)进行,选拔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如有变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2、乙方负责专升本学生的报名、推荐和统一考试的协调组织工作。乙方需根据甲方选拔程序制定本校专升本学生报名选拔办法和实施方案,并将上述材料在专升本工作正式实施前报甲方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3、乙方推荐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比例不超过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40%。
五、教学和学籍管理
1、“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课程认定管理按照《成都医学院专科起点本科学生课程认定管理规定(暂行)》(成2医教务函〔2020〕35号)。
2、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专升本”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 学位。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乙方)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未能获取专科毕业证者,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4、正式录取的学生携带本人专科毕业证、身份证,按照录取通知要求到甲方报到注册。逾期2周未办理报到的学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5、“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六、其他
1、乙方应严格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和统计专科阶段课程考试成绩,如发现预录取名单中有不符合上述文件和办法之要求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取消该学生“专升本”资格不得递补。
2、各专业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少于10人的专业不予组考选拔。
3、乙方在招生简章及相应宣传中,不得涉及承诺与甲方“专升本”相关的宣传。否则,取消乙方与甲方的“专升本”合作。
4、标准化布置考场,一个考场30人,考生之间须间隔2个位置以上。
5、考试地点:考生所在学校。
6、请各考点务必将考务人员及监考人员安排于5月25日17:00前上报我校。遵守学校考试组织管理规定,遵守试卷保密工作原则。
7、为加强对选拔考试的监管,我校将派人到各考点对公共科目和专业基础课程考试进行现场巡视,请各对口学校派车到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接送试卷和巡视人员。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9、本协议只适用于2020年“专升本”工作。
10、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报送省教育厅备案,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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