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2 10:41:00 阅读量:2571
各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20〕191号)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办法(试行)》,现将2020年选拔优秀学生“专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大专2017级学生。
2.选拔报考名额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大专2017级学生总数的30%。
二、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二)选拔程序
1.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
2.考试选拔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专升本”申请,填报申请表。
(2)系部审核后,于2020年5月26 日下午17时前统一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按教育厅规定,信息工程系、数字艺术系、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经济与管理系除(会计)专业外升成都工业学院;电子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气工程系除电梯工程技术专业外及经济与管理系会计专业升西华大学。学生交考试报名费80.00元及符合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做好考试前准备。
(4)学院将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交西华大学和成都工业学院。①升西华大学、成都工业学院的学生均需计算专科阶段成绩(西华占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的20%,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成都工业学院占专科阶段必修课程算术平均成绩的30%)②符合第三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西华大学、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审核)。
(5)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待定):
西华大学考试安排表
成都工业学院考试安排表
学生类别 |
考 试 科 目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
理工类 |
大学英语 |
高等数学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
文管类 |
大学英语 |
文管类综合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
计算机类 |
大学英语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专业综合 |
|
(6) “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
①西华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②工业学院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3(通过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7;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7)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分别升入西华大学和成都工业学院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新生录检表及专科阶段课程成绩分别送至西华大学及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
1.西华大学
(1)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学术成果类别 |
奖励分值 |
备注 |
国家发明专利 |
3 |
获得专利授权 |
公开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发表时北大和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收录文章以收录证明为准) |
3 |
核心刊物及以上 |
0.5 |
一般刊物 |
(3)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学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高于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奖励项目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 |
5 |
省一等 |
3 |
|
省二等 |
2 |
|
CET-6 |
合格 |
2 |
CET-4 |
合格 |
1.5 |
全国计算机二级 |
证书 |
1.5 |
注:“学科竞赛”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4)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5)系部审核后交学院教务处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纸
质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西华大学审核。
2.成都工业大学(2020年具体加分政策另行通知,各系可先按2019年加分政策统计,以下为2019年加分政策)
(1)考生各项奖励加分总和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考生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排名第一),给予奖励分3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分3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3)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考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奖励分值可同时获得;多次获得同一项奖励项目,分值可累计。
序 号 |
奖励项目名称 |
奖励分值 |
项目1 |
发明专利 |
4 |
项目2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
1 |
项目3 |
软件著作权 |
1 |
项目4 |
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认定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准) |
2 |
(4)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通过以下考试,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奖励分值不可同时获得,以奖励分值高者计算。
序 号 |
奖励项目 |
奖励分值 |
项目1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 |
1 |
项目2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6 |
3 |
(5)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通过以下考试,按下表给予奖励分。项目1、项目2奖励分值不可同时获得,以奖励分值高者计算。
序 号 |
奖励项目 |
奖励分值 |
项目1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
1 |
项目2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
3 |
(6)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参加下表所列竞赛项目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国家级金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奖)2分,国家级铜奖(国家级三等奖)1分给与奖励加分。
考生参加多种竞赛项目并获奖,可累计加分;多次参加同种竞赛项目并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加分;参加同种竞赛项目获得多种奖项,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加分。
序号 |
竞赛名称 |
项目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项目2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项目3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项目4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项目5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项目6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项目7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项目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项目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项目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项目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项目12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项目13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项目14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项目15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项目16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项目17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项目18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项目19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项目20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
项目21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项目22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项目23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项目24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组) |
项目25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项目26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项目27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项目28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项目29 |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项目30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
项目31 |
世界技能大赛 |
项目32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项目33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
(7)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若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励证书,则按照:国家级金奖(国家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银奖(国家级二等奖)3分,国家级铜奖(国家级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1分给与奖励加分。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只记一次,不重复加分。
(8)系部审核后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成都工业学院。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一)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二)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0〕191号和西华教字[2012]75号文件精神,甲方认定乙方“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为升本专业当届毕业应修总学分的50%左右。
(三)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选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1号)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乙方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入学的年级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甲方根据“专升本”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上甲方录取“专升本”学生成建制在甲方宜宾校区就读。
(六)甲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在学生入学报到前按规定报送甲方教务处。
(七)原则上“专升本”学生综合成绩在参考学生前60%但未被甲方对应专业录取的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可从高到低调剂到甲方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接收调剂的学校按专业计划(学校和学校之间有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接收调剂学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可调剂专业及学校见下表:
五、“专升本”对口专业
1.西华大学
序号 |
考生类别 |
专科专业名称 |
专科专业代码 |
升本专业名称 |
1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6030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智能控制技术 |
56030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会计 |
630302 |
会计学 |
4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401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汽车电子技术 |
560703 |
汽车服务工程 |
6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60702 |
汽车服务工程 |
7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30702 |
汽车服务工程 |
8 |
计算机工科类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610119 |
物联网工程 |
9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10101 |
信息工程 |
10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通信技术 |
610301 |
信息工程 |
11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移动通信技术 |
610302 |
信息工程 |
12 |
非计算机工科类 |
应用电子技术 |
610102 |
信息工程 |
2.成都工业学院
序号 |
考生类别 |
专科专业名称 |
专科专业代码 |
升本专业名称 |
1 |
理工类 |
数控技术 |
56010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理工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56010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理工类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6011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理工类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56020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理工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机械电子工程 |
6 |
理工类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60309 |
机械电子工程 |
7 |
理工类 |
电梯工程技术 |
560308 |
自动化 |
8 |
文管类 |
旅游管理 |
640101 |
国际商务 |
9 |
文管类 |
市场营销 |
630701 |
国际商务 |
10 |
文管类 |
电子商务 |
630801 |
国际商务 |
11 |
文管类 |
物流管理 |
630903 |
物流管理 |
12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10202 |
网络工程 |
13 |
计算机类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610211 |
网络工程 |
14 |
计算机类 |
软件技术 |
610205 |
软件工程 |
15 |
计算机类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610213 |
物联网工程 |
16 |
计算机类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6102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7 |
计算机类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610210 |
数字媒体技术 |
18 |
计算机类 |
动漫制作技术 |
610207 |
数字媒体技术 |
六、其他事项
1.顶岗实习的学生返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各系及辅导员应将本《通知》及时告知2017级所有全日制在校或参加顶岗实习的专科学生。
3.2020年5月 26 日下午17时以前,各系将报名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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