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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5 16:11:57 阅读量:704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2020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组织本次专升本选拔工作。

 

一、工作目的

为了培养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激励和调动专科(含高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一部分品学兼优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深造和学习,一定程度地缓解专科层次毕业生供需矛盾。

 

二、工作机构

为了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专升本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长:杜金柱

副组长:袁广德  侯淑霞

 员:徐全忠 张宏天  郭飞   冯大海  史生伟   乔晓华 王妍  吴超   张学众  王玉莲  斯琴图雅   刘成龙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张学众 

副主任:乔晓华  王玉莲   斯琴图雅   刘成龙  

 员:敖尼苏  格更娜  张建华  宝迪  李生华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1.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2020年应届毕业生。

2. 与我校有专升本合作协议的院校部分专业(专业由我校指定)的在籍全日制专科(含高职)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优良,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 已学完前五个学期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必修课平均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注重自学能力培养,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申请报名时所有课程均须达到及格以上成绩,预期能按时毕业。

3.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本学期期初补缓考于530日结束。报名截止日期前补缓考课程未考试或未录入成绩的学生暂时可以参加报名,但补缓考成绩发布后成绩不及格,则取消参加本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资格。

4.已录取的学生,如果本学期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资格,我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四、招生计划及选拔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选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职业学院招生计划见附件三,合作院校招生计划见附件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2020号)文件要求,合作院校在我校下发招生计划范围内合理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含高职)学生招生计划。

(二)选拔办法

1.合作院校选拔办法。按照自治区及教育厅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合作院校自行制定本年度专升本选拔方案,将选拔方案公布至参加选拔的每位学生,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原则,推荐优秀毕业生至我校。

2.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选拔办法。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将统一组织语文和外语考试,其中蒙汉双语授课专业学生外语考试单独命题。成绩的计算办法为:语文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外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语文、外语及平时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由高到低分专业排名录取。总评成绩相同者,依次考虑语文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

根据《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队选手,且符合我校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免试升入协议本科院校,占所在专业招生计划。该类学生由学生所在院校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核。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普通专科(含高职)学生具备申请专升本条件者,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及各合作院校报名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学生所在院校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的学生专升本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负责。合作院校的学生专升本资格审查工作由合作院校自行负责。按照谁负责谁公示的原则,各院校对审查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受理异议及投诉并进行复查、复核;凡有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专升本资格。

(三)选拔。各学校严格按照选拔办法及招生计划进行选拔。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学生专升本选拔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合作院校的学生专升本选拔工作由合作院校自行负责。按照谁负责谁公示的原则,对选拔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受理异议及投诉并进行复查、复核;凡有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专升本资格。

(四)推荐。公示期结束后,614日前,合作院校将各自推荐专升本学生名单签署学校意见后,送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具体需提供的学生信息按照我校提供的模板为准。

(五)专升本最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并报教育厅批复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及各合作院校(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向2020届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广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财经大学相关文件内容。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学生报名时每人需交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所在学校、姓名)和考务费200元,考务费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负责统一收齐后转账至校财务处指定账户。

(三)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认真组织考生报名,并对审定的学生平均成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情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情况、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情况及报名资格负责,按时将专升本学生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分别以纸质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报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一:2020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专升本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内蒙古财经大学职业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校本部)

附件四:内蒙古财经大学合作院校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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