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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7年招生答考生问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00 阅读量:1756

1.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 2004 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政府共同组建。

    2.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学校今年的招生情况?

    2017年,我校面向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 19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涵盖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嵌入式培养类等 40 个专业。

    江苏省内,普通类专业(含文理类、师范类、嵌入式培养类)在 二本 批次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CC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及其他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批次见学院招生网站http://zs.nnutc.edu.cn/

    4.师资力量怎样?

    学院拥有优质的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南京师范大学选派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教学与管理骨干担任学院领导和学科带头人;学院聘请了百余名学术界、政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担任学院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专业建设主持人;每学期从江苏省知名高校聘任一大批长期兼课教师,其中高级职称者约占 87%。学院实施两个“双百”行动计划(培养百名博士、百名高级职称人员;聘请百名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授参与学院教学,培养百名“双师型”教师),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十佳”大赛、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科技新秀”等,激励了一批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近几年,学院培养博士(含在读) 57名、博士后 2名;有7名青年教师被评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名被评为“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被列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5名被列为泰州市“311”工程培养对象;青年教师获国家社科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项,在全国独立学院中罕见;有青年教师参与研究的课题获江苏省第13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是泰州建市以来获得的最高社科奖项;有的青年教师正在成为学科带头人或已经成长为二级学院(部)负责人;许多教师荣获地区“五一劳动奖章”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技工作先进工作者”“十佳文化新人”等称号。

    5.专业录取规则怎样的?

   (1)英语类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2)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江苏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江苏省录取规则。

   (4)山东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以及江苏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江苏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除此之外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时注意我校有无投放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5)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和美术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省份分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对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和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对报考我校普通类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分数(即投档分)优先”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2017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8)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6.有国际交流与合作么?

   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与法国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大学、德国依尔姆瑙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格林卡音乐学校、英国林肯大学、美国贝佩斯学校、英国提赛德大学以及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中央音乐学校、中国台湾东吴大学等建立师生培养交流关系。

   7.转专业的政策如何?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新生入学完成第一学期课程且符合学院转专业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并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选拔考试,学院依据各专业转入计划择优确定转入学生,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期进入所转专业学习。

   8.收费情况如何?

   人文社科类、体育类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当年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9.学生的生活设施配备情况如何?

   学生公寓为三室一厅的住家式结构,房间朝南,配有空调、空气能热泵系统、独立卫生间、沙发、电话、电视机、网络接口等,公寓管理站24小时专人值班。学院现有3个学生食堂,菜品多样、饭菜可口。生活区配备了超市、洗衣房、浴室、开水房、自助银行、通讯营业厅、书店、医务室等,设施齐全。

   10.学校有哪些奖助措施?

   学院拥有多样的奖助政策。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院长助学金、书人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滚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苏宁慈善助学金等奖项。

   11.请问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到学校的招生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泰州市济川东路96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152006、0523-86152007

   18852652200(赵老师)、15052800055(江老师)、 18961000201(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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