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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2016年“专转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1/15 00:00:00 阅读量:1257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苏教考成〔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淮海工学院

(二)学校代码: 1311(江苏省)

(三)办学类型:公办本科

二、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应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进行报考,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专业计划表》。考生必须根据要求正确填报志愿,不得跨类报考。

三、录取规则

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一)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调档;

(二)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三)对跨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

(四)“专转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办班地点与收费

(一)“专转本”学生学籍统一转入淮海工学院;

(二)“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三)“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实际报到人数不能达到单独编班要求的,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就读;

(四)“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五、奖学金、贫困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最高奖助金额可达12000元/学年,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困、补等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在校生完成学业。

六、学籍管理与毕业

(一)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同类学生同等待遇;

(三)“专转本”学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以淮海工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海工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并以淮海工学院名称具印;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8-85895139

学校网址:http://www.hhit.edu.cn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    邮编:2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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