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6 00:00:00 阅读量:1227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办学情况
合肥学院位于“包公故里、三国故地、科教名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坐落在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毗邻风景秀丽的南艳湖,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1980年,由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杨承宗先生创办合肥联合大学并担任首任校长,创办之初,实行了“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探索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900多人,其中研究生59人,外国留学生69人。现有教职工959人,专任教师814人,高级职称教师309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135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合肥市“百人计划”、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配套引智工程”项目,另有国内外兼任教师190多人。
学校是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3所试点学校之一,国家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大学之一,中德共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学校设有17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校外实践基地2个。
学校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的应用型高校发展之路,得到中央、省部领导、主管部门及中央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2014年4月16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以《一所地方高校的转型突围》为题专门报道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2009年学校的《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与实践》项目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学校的《突破学科定势打造模块化课程重构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建校三十周年校庆期间,时任德国总统伍尔夫先生专门发来贺信。10月30日,默克尔总理在访问学校时,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合作的典范”,并与李克强总理共同见证,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与合肥学院签订了“合作设立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孔子学院”协议。李克强总理题词:“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高度肯定学校的对德合作。
近年来,合肥学院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2009年至今,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934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18项,国家级一等奖45项;获全国体育比赛金牌73枚、银牌51枚、铜52枚。2015年,学校文、理科二本招生投档最低分双双位居全省第一,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60%在合肥就业,80%在安徽就业。
面向未来,合肥学院将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有特色、高水平、人民满意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2、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计划招收普通“专升本”10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 计划 | 学制 | 招生专业范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学前教育 | 50 | 2年 |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相近相关专业(非相近相关专业报考需提供艺术专业素养证书) | 艺术素养(儿童舞)(4月16日考试当天考生提供3-5分钟未剪辑的舞蹈视频光盘); 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专业技能 (钢琴自弹自唱、儿童画创作任选一项) | 师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2年 | 电子信息大类 | 高等数学;C语言程序设计 |
四、报名
1、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和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办法:
201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6年3月14日至3月17日。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安排专人结合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
报考我校的考生持身份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合肥学院2016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确认表(附表1.doc),到我校招生办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工作,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领取准考证。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需确认专业技能项目。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8:30-16:30。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15日8:30-16:30。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合肥学院招生办(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执收。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1)艺术素养:儿童舞(4月16日考试当天考生提供3-5分钟未剪辑的舞蹈视频光盘)(视频中不得说自己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艺术素养分值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艺术素养成绩不计入总分,艺术素养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150分)(笔试);
3)专业技能(100分)(钢琴自弹自唱(面试)、儿童画创作(笔试)任选一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
1)高等数学(150分);
2)C语言程序设计(150分)。
各科考试大纲详见《合肥学院2016年“专升本”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2)。
2.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学前教育 | 4月16日上午 9:00-11:00 | 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 李生兰著:《学前教育学》(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陈帼眉主编:《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4月16日下午13:00开始 | 专业技能(钢琴自弹自唱考试时间为不超过5分钟/每生) | ||
4月16日下午14:00-16:00 | 专业技能(儿童画创作项目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月16日上午9:00-11:00 | 高等数学 | 《高等数学》(本科少学时)上、下册 (第二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或 《高等数学》上、下册(第五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或《高等数学》上、下册 侯云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4月16日下午14:00-16:00 | C语言程序设计 | 苏小红著:《C语言程序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录取细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必须都达到90分(含9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的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高等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90分)和《专业技能》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的基础上同时要求艺术素养(儿童舞)必须合格(艺术素养不合格者,不得录取),然后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的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我校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七、有关鼓励政策
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
0551-62158025(纪委监察处)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信箱:zsb@hfu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