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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本院校
石家庄学院

石家庄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4年专升本计划招生140人

招生电话: 0311-66617105

学校地址: 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石家庄学院介绍

石家庄学院专接本

  石家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经济文化条件。学校始建于1958年的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1959年更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3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石家庄地区教育学院与石家庄市教育学院合并,校名定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石家庄学院。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8万余名毕业生,在社会各个行业表现突出,成绩斐然,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占地1221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建有13个实验中心、246个专业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10万余册,中外文数据库24个,电子图书43.2万册,各类期刊935种。全日制在校生17406人。现有教职工1138人,其中专任教师979人,教授106人,副教授30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4人,占专任教师13.7%,博士后1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835人,占专任教师85.3%;“双师双能型”教师135人。有百余名教师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学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拔尖人才、“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等多项荣誉。

  学校紧密结合河北省特别是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面向石家庄市主导产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化工制药专业群、教师教育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机电工程专业群和文化传媒专业群等5大特色专业集群,构建了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体系。设有15个学院部、75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55个),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1个、市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5门。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获批河北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为契机,深入推进试点专业转型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致力于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积极探索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建有22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其中“石家庄学院以岭药业实践教育基地”被确定为河北省首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依托国家动漫产业发展(石家庄)基地、河北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等育人平台,实现了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接轨,毕业生以基础扎实、富有务实精神和创新能力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省内同类院校名列前茅。学生在硕士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和专接本考试中成绩优异,大批本科毕业生考取了研究生,很多学生考取了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

  石家庄学院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学院(学校代码:10102),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University”。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归口部门学生处,具体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具有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与学费标准


  1.学校2024年河北省专升本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14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信息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名称

普通考
生招生
计划数

学制

授予学位
名称

专业
类别

学费标准
(元/年)

教学
地点

1

应用心理学

30

2年

理学学士

理工

4900

校本部

2

体育教育

20

2年

教育学学士

体育

8000

校本部

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0

2年

教育学学士

体育

8000

校本部

4

舞蹈学

30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5

音乐学(声乐)

20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6

音乐学(器乐)

20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合计

 

140

 

 

 

 


  2.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明确我省专接本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933号)要求,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当年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3.学校本年度专升本普通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五、录取规则


  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如一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其缺额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六、学籍学历管理


  1.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专升本新生报到入学时,须持有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每名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2.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为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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