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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本院校
湖南科技学院

湖南科技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240

招生电话: 0746-6382188,6383768

学校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湖南科技学院介绍


湖南科技学院专升本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中国二十强幸福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零陵区。《史记·五帝本记》载:“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零陵之名从此著称于世,并成为出现于夏代以前且沿用至今的重要古地名之一。永州境内潇湘二水纵贯南北,五岭山脉横亘东西,湘桂高铁、洛湛铁路、泉南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纵横交错,零陵机场开通北京、上海、昆明、重庆、海口等多条航线,风景秀丽,人杰地灵,交通便利。这里是舜帝道德文化、理学文化、瑶文化、女书文化发祥地,孕育了柳宗元、怀素、周敦颐、何绍基、李达等文化名人,由于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一本读不完的书”。

    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前身为湖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2002年由原零陵师专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零陵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曾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示范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经过8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一章2023年湖南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费

  第六条我校2023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目录、计划、学费入学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门类 学费
(元/
年 )
招生

计划
备注
1 120202 市场营销 管理学 4000 40 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6人和竞赛获奖考生计划5人。
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工学 4800 40
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8000 60
4 130504 产品设计 艺术学 8000 30
5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艺术学 8000 30
6 040201 体育教育 教育学 4000 20
7 130205 舞蹈学 艺术学 8000 20
合计 240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七条符合《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均可报考我校。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3.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除符合1、2款报考条件外,男生身高要求175cm(含175cm)至185cm(含185cm),女生身高要求163cm(含163cm)至175cm(含175cm),同时须满足《湖南科技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1)。

  选拔考试与录取

  第八条考试科目及方式

  1.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门总分100分。除舞蹈学专业的《舞蹈基本功》、《舞蹈剧目》,体育教育专业的《专业基础素质测试》、《专项技能综合测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航空服务综合素质测评》考试科目采用现场考核或面试测评外,其他科目均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大纲将通过我校校园网、招生网发布。具体考试科目和大纲点击链接查看。

   2023年湖南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2023年湖南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大纲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等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具体内容及安排详见组考方案)。

  第九条录取规则

  1.普通考生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等免试考生严格执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学校下达的免试招生计划,不做分专业计划。按免试生实际参考人数,分竞赛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两类分别进行录取,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两类的录取比例相同。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

  第十条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业学费及其他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网(https://zs.huse.edu.cn/)。

  第十二条学校有完整的奖、勤、助、贷、缓、减、免、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国家资助项目外,学校每年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并积极争取社会捐助设立各类专项奖助学金,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湖南科技学院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891,学历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第十四条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湖南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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