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将在省内普通高校选拔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备注:如以上某专业招生计划满额而另一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指标调整为已满额专业进行录取。
四、报名、资格审核、缴费
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执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考生2023年3月17-21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下同)“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以填报此批次志愿。
2.“其它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已通过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
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15:00-2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各招生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
(三)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其它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确定,届时考生关注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缺额征集信息及说明进行填报。
(四)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
2.3月17-21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报。
3.考生须完成缴费再填报志愿,具体网上缴费时间为工作日9:00-21:00和非工作日(周末)9:00-17:00。
六、考试
1.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
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2.招生考试科目:参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公共基础课考试为: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为:高等数学及其应用
3.考点设置: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
七、录取
1.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2.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3.“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高校可以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4.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5.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八、教育教学与学生管理
(一)培养方式
通过江西省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南昌航空大学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习地点在南昌市。
(二)学籍学历
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南昌航空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南昌航空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纪律要求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其它
未尽事宜请向南昌航空大学专升本办公室咨询,解释权归南昌航空大学专升本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教务处(B栋教学楼B118办公室)
邮编:330063
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张老师办公电话:83863713、8386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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