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和《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3年我校专升本计划招生3027人,其中联合培养专升本计划1500人。各专业专项招生计划数按照省教育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10%,获奖学生专升本专项计划5%”的要求及比例制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表1。
四、报名工作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脱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的应届毕业生。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且参加我校综合考查成绩合格的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审核、缴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下同)“专升本报名系统”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所有考生须在3月17-21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2023年专升本考生志愿分“免试计划”“其它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3个录取批次进行设置。
1.“免试计划”批次设置2个梯度院校志愿及1个征集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后设置6个专业志愿。限已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根据本人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成绩选择填报。
2.“其它专项计划”批次设置20个平行志愿和10个征集平行志愿。限已通过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
3.“普通计划”批次设置40个平行志愿和20个征集志愿,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以填报此批次志愿。
平行志愿均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即1个院校的1个专业为1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3月17日15:00-2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我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
(三)缺额征集志愿填报
“免试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6日9:00-17:00,“其它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具体缺额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确定,届时考生关注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缺额征集信息及说明进行填报。
(四)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9个考试大类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并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
2.所有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其它批次录取资格。
3.3月17日-21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报。
4.考生须完成缴费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时间为工作日9:00-21:00和非工作日(周末)9:00-17:00。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考试“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考生选报9个考试大类中的1个大类分别考试,《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考试科目,分值150分。
(三)考试地点
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编排
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编排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和复核
考生可于5月12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八、录取
(一)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由省教育厅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七)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八)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各批次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发布。
九、学籍与编班
(一)被录取的普通计划专升本考生,编入学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插班或单独编班学习。被录取的联合培养专升本考生,学习所在地为联合培养高职院校。所有考生学籍由学校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要求统一管理。
(二)四年制本科专业,本科学习阶段标准学习年限两年;五年制本科专业,本科学习阶段标准学习年限三年。
(三)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按照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四)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考生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统一邮寄,也可由考生本人携带。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十、待遇和其他
(一)专升本学生按我校2023级统招本科同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我校与联合培养高职院校的有关标准缴纳。学校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
住宿费:按1000元/学年预收。
(二)专升本学生享受我校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本科毕业后能否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以最新的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专升本学生按专升本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我校对学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也不做任何授权,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对涉及专升本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二、标识、咨询与监督电话
学校名称:井冈山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419
教务处:0796-8110530万老师
招生就业指导处:0796-8110323钟老师
监督电话:0796-8110319
招生网址:http://zs.jgs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34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