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教师资格证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招生500人
招生电话: 0559-2546568
学校地址: 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招生500人
招生电话: 0559-2546568
学校地址: 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北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
黄山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文风馥郁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黄山市,是一所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前身为徽州师范专科学校。1997年12月,学校更名为黄山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黄山学院。
学校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00亩,校园生态丰富、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校舍建筑面积49.9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44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纸质期刊报纸1000余种,特色馆藏徽州文书80000余份,徽州地方志、谱牒、地方古籍等6000余种,电子资源均提供24小时在线免费服务。学校拥有一批设施先进的综合实验室、分项实验室,并拥有网络中心、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中心、电化教育中心等现代化设施,形成教学、科研、实验、阅览、运动、娱乐、生活等配套完整的建筑群体。
学校全称:黄山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率水校区(邮编:24504);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44号(横江校区)(邮编:245021)。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其中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 学费(元/年·生) | 专业类别 | 公共课 考试科目 | 备注 |
英语 | 40 | 2 | 1 | 4 | 506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小学教育 | 60 | 2 | 1 | 4 | 506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师范 |
汉语言文 学 | 80 | 2 | 1 | 4 | 506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学前教育 | 60 | 2 | 1 | 4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师范 |
财务管理 | 60 | 2 | 1 | 4 | 46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旅游管理 | 80 | 4 | 1 | 4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林学 | 80 | 4 | 1 | 4 | 49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新闻学 | 40 | 2 | 1 | 4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合计 | 500 | 20 | 8 | 32 |
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范围 |
英语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小学教育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汉语言文学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学前教育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
|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财务管理 |
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教育与体 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
旅游管理 |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 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 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林学 |
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 食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
新闻学 |
新闻传播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旅游大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学 | 学前心理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人物速写 | 色彩风景 |
商务英语 | 综合商务英语 | 旅游业/酒店业管理与运营实务 |
网络与新媒体 | 传播学 | 新闻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路分析基础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路分析基础 | 自动控制原理 |
药物制剂 | 基础无机化学 | 基础分析化学 |
制药工程 | 基础无机化学 | 基础分析化学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原理 | 会计学原理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原理 | 市场营销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网络工程 | C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运动康复 | 运动解剖生理学 | 康复评定 |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志愿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黄山学院率水校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4月15日,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另行通知。
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3〕5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于4月27日登录学校招生网站
(https://zsb.hsu.edu.cn)查询本人的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28日17:30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填写《黄山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生查核成绩申请表》(见附件4),将电子版与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包以“考生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黄山学院招生办指定邮箱:2562125732 qq.com。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错统、漏改、漏统,如有误,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我校将在4月28日对查分考生的专业课进行核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无误的将不另行通知。
4月27日,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面试考查成绩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同步公布。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3〕5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
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
排序方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专业课1、专业课2、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
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计划或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依次调配。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项其
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计划调配数按同专项各专业的剩余计划或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各专业内计划调整比例和顺序参照“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原则执行。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计划调配数按每个专业的剩余计划或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的剩余计划或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4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办法: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林学除外)相同,我校林学专业接收报考其他高校园林、生物科学、生物制药、中药学、粮食工程专业的调剂生;e.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00分。调剂录取细则: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文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大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排序;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依次按高等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站
(https://zsb.hs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
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标准收费,4人间10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进取,学校构建完善的“奖、贷、勤、补、助、免”六位一体的奖助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助学贷款及相关资助政策详见入学须知。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
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黄山学院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是我校
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
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
话:0559-254663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 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9-2546568;0559-2546569
咨询邮箱:2562125732 qq.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hsu .edu.cn
附件1:黄山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doc
附件2:黄山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政策考生申请表.doc
附件3:黄山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生查核成绩申请表.doc
附件4:黄山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