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升本院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资格证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招生1000人

招生电话: 0538-5397888

学校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99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指导招生具体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学科门类 招生代码 本科招生专业 计划数 对应专科专业 (类)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50 620111 投资与理财
6301 财政税务类
6302 金融类
6305 经济贸易类
6309 物流类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6305 经济贸易类
文学 050201 英语 50 6702 语言类
670106K 英语教育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0 6206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6208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6303 财务会计类
6305 经济贸易类
6504 文化服务类
6601 新闻出版类
6602 广播影视类
6901 公共事业类
6902 公共管理类
6903 公共服务类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50 560119 工业工程技术
5901 食品工业类
5903 食品药品管理类
5904 粮食工业类
5905 粮食储检类
6007 邮政类
6306 工商管理类
6307 市场营销类
6308 电子商务类
6401 旅游类
6402 餐饮类
6504 文化服务类
6601 新闻出版类
6602 广播影视类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100 560119 工业工程技术
5804 纺织服装类
5901 食品工业类
5902 药品制造类
5903 食品药品管理类
5904 粮食工业类
5905 粮食储检类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6002 道路运输类
6306 工商管理类
6307 市场营销类
6308 电子商务类
6401 旅游类
6402 餐饮类
6504 文化服务类
6601 新闻出版类
6602 广播影视类
6901 公共事业类
6902 公共管理类
6903 公共服务类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200 6303 财务会计类
6304 统计类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00 6303 财务会计类
管理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70 6306 工商管理类
6307 市场营销类
6308 电子商务类
6901 公共事业类
6902 公共管理类
6903 公共服务类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50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6002 道路运输类
6003 水上运输类
6004 航空运输类
6007 邮政类
6305 经济贸易类
6309 物流类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100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6004 航空运输类
6305 经济贸易类
6306 工商管理类
6307 市场营销类
6308 电子商务类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80 5803 印刷类
6501 艺术设计类
6503 民族文化类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专升本录取规则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退档。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根据政策规定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相应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盖“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印章。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招生咨询电话:0538-5397888、5397999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址:https://www.sdor.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dor.cn

  邮箱:sdorzsb 163.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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