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会计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招生200人
招生电话: 0558-2158366/0558-66
学校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招生200人
招生电话: 0558-2158366/0558-66
学校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特别说明: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转设已经教育部公示完成,拟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暂定为“阜阳理工学院”。2022级专升本学生均在阜阳理工学院校园(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培养。如正式获批,2022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将发放“阜阳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并由“阜阳理工学院”负责新生报到、培养、管理以及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作已经认真阅读并知晓上述说明。
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转设后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注:招生专业范围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报名条件
2.1.1 2023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2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要求在2023年3月23日10:00至3月27日16:00报名,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报名状态,在3月29日17:00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
籍表》(见附件1)后,由原毕业院校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2.2.3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姓名+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张**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fylgzsb 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8-2689150),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省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2);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3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请金融工程(专升本)鼓励政策考生张**2023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fylgzsb 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8-2689150)。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2);b.申请表(附件3);c.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2);b.申请表(附件3);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资格审核
2.3.1根据《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试前三天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自行打印。
3.考试
3.1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已发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cie.fynu.edu.cn/admission/article/?id=5318)。
符合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20日组织参加职业适应性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并将评定成绩分别作为两门专业科目成绩,成绩与普通考生考试成绩一并公布。合格的根据专项计划数择优择优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经审查材料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来我校进行面试。经我校面试合格后免文化课考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西湖新城校区(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
其中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时间安排为4月20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公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成绩。成绩公布三日内考生可以提出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查分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3〕号
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语、高等数学、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语、高等数学、专业科目1、专业科目2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占总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若分配后仍有剩余人数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业合格生源占总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若分配后仍有剩余人数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业合格生源占总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若分配后仍有剩余人数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
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优先进行专项计划之间调整,其次进行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整。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4.4.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及时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价费〔2011〕8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学费为11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参照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不超过4人间(含4人),10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