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西南医科大学建于1951年,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04年起开展留学本科生学历教育,2010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
一、学校名称
西南医科大学
二、招生代码
10632
三、学校地址
城北校区: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忠山校区: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3段319号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网址
http://www.swmu.edu.cn
六、工作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2023年专升本工作。
七、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院系领导组成的“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的计划、考核、录取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升本的日常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设命题阅卷组,成员由相应部门人员组成。
学校同时成立专升本工作执法监察组,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工作全过程,并对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的问题进行调查、问责、处理,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八、招生
(一)招生对象
1.2023年与我校签署了“专升本”协议的对口学校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教育厅等部门规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方式
总成绩与学生志愿选拔相结合。
(三)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考核合格且补考(或重修)课程记录不超过1门;
3.个人申请,选送学校学生须经选送学校同意;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四)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和调剂计划如下:
选送专业 |
升本后专业 |
本校拟录取计划(名) |
拟调剂计划(名) |
护理学 |
护理学 |
200 |
2391 |
助产 |
卫生信息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15 |
— |
公共卫生管理 |
康复治疗技术 |
运动康复 |
30 |
100 |
中医康复技术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眼视光技术 |
眼视光学 |
24 |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10 |
— |
健康管理 |
|
|
90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10 |
中医养生保健 |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市场营销 |
25 |
25 |
中医学 |
中医学 |
55 |
— |
中医骨伤 |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组织:选送学校按照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要求负责学生报名组织工作。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缴纳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
2.资格审查:选送学校按照本招生简章中报名条件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按教育厅要求将实际报名学生进行公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列入专升本报名学生名单中,如违规列入,由选送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六)收费标准
升入我校的学生,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及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医学类学费各专业(中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卫生检验与检疫)5000元/人·学年,公共事业管理、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及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3700/人·学年,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200元/人·学年。如上级收费政策有调整,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升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学生,费用由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收取,标准为: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17000元/人·学年,住宿费1000-2000元/人·学年(不同校区住宿费不同,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升入吉利学院的学生,费用由吉利学院收取,标准为:运动康复、市场营销专业学费26800元/人·学年,住宿费2000元/人·学年。入学后吉利学院为专升本学生提供专项奖学金,具体政策以吉利学院公布为准。
升入四川工业科技学院的学生,费用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收取,标准为:护理学专业学费17000元/人·学年,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以上三所调剂学校收费如有变动,以实际收取为准。
九、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0-21日,在各选送学校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英语考试无听力,计算机考试无上机考试。
十、录取
(一)录取办法
专升本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1.退伍学生的录取
(1)对口升入我校护理学、运动康复、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按照总成绩(总成绩=专科阶段必修课平均分*0.8+服役期间优秀表现加分,其中获嘉奖、优秀士兵、三等功分别加10分、15分、20分,封顶20分)排序,取报名人数的前60%录取到校本部,其余40%跨校调剂到我校协议调剂院校。不服从调剂、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直接录取到校本部。
(2)对口升入我校其它专业的:录入校本部对应专业。
2.其他类考生的录取
考生总成绩=“专升本选拔考试”三科平均分*0.8+专科阶段必修课平均分*0.2,所有科目均按百分制换算计分。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志愿分学校分专业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的20%(对可调剂专业,提前单独录取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与普通考生进行总成绩拉通排序,根据排序情况决定录入校本部或调剂到其它学校)。
(2)普通考生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调剂志愿(仅限护理类、运动康复类、市场营销类、健康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在专业录取计划内进行录取。不录取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的学生。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选送学校分专业进行。总成绩相同时,选拔考试平均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二)批次录取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三)调剂办法
在招生计划内未录取到我校且填报了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可跨校调剂相应院校:护理类考生可调剂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或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类考生可调剂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运动康复类、市场营销类考生可调剂到吉利学院。
1.护理类考生:在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时,可同时填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两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将同一选送学校同一专业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调剂计划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进行。
2.健康服务与管理类、运动康复类、市场营销类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将同一选送学校同一专业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调剂计划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进行录取。
(四)录取公示
我校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官网(网址:http://jwc.swm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教育厅规定上报录取信息。跨校调剂的学生,由相应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十一、成绩查询
学生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西南医科大学教务处官网主页查询个人成绩,同时我校将学生考试成绩发送至各选送学校,由选送学校告知学生本人。
十二、升本学生的教学及学籍管理等规定
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后,编入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其生源性质不变。专科学生升本后,均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须按规定修读完升入专业所开设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程,所有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对专科阶段未修读的必修课程,或与本科差别较大的基础课程,学校统一安排补修。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的发放等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西南医科大学的有关文件执行。
跨校调剂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学费标准、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等按照实际录取院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