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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

湘南学院专升本

招生人数: 2023年专升本计划623

招生电话: 0735-2653000(校办),265

学校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湘南学院介绍


湘南学院专升本

    湘南学院源于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已有109年的办学历史。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为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王仙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学校占地面积1531.5亩,总建筑面积74.54万平方米。学校设19个教学单位;有6所附属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中有2所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32人。

  

  第一章2023年湘南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专升本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实际、就业情况和科学发展等综合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规范编制年度分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经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下表。

 

湘南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备注
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2 58 说明:各专业招
生计划含退役大
学生士兵免试计
划95人和竞赛获
奖学生免试计划
14人。免试生录
取数不超过该专
业计划数的30%
(如有变动,以
教育厅通知为
准 ) 。
2 100201 临床医学 3 96
3 101101 护理学 2 58
4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2 57
5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 54
6 101005 康复治疗学 2 47
7 100701 药学 2 47
8 030101 法学 2 47
9 030302 社会工作 2 59
10 120901 旅游管理 2 46
11 120204 财务管理 2 54
合计 623

  考试与考核

  第十条经省教育厅批准,湘南学院面向全省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免试生测试时间为3月30日,普通考生考试时间为4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各专业考试科目为3门,其中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2门,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除外)及竞赛获奖学生进行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确定合格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示,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点击链接

  2023年湘南学院专升本专业及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2023年湘南学院专升本考试大纲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提前进行,须于普通招考考试前全部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分别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本科高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6月初进行。我校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我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第十三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四条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十五条公示。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六条毕业资格审核。6月底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拟录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的,要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纳学杂费。学校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核定标准,按学年进行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湘南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xnu.edu.cn/)、新生入学须知和张贴栏上公布。

  第十九条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拟报考本科高校缴费。(缴费网址:https://jwc.xnu.edu.cn/2023_03/20_16/content-755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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