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5 11:18:02 阅读量:3046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考试目的
考核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核学生运用法理学的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属水平测试。
三、考试的方法和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闭卷 笔试
2、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试题类型:4类
5、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命题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主要知识点学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的原则是:题目数量多、份量小,范围广,最基本的知识一般占60%左右,稍微灵活一点的题目占20%左右,较难的题目占20%左右。客观性的题目应占20%的比重。
6、题目类型
(1)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2)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2分,共10分)
(3)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4)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7、各类题目的特点及考试的目的
(1)选择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要求考生从一个问题的若干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这类题目是把正确答案与相近的答案或似是而非的答案并列,它具有简单、明确、客观的特点。它是既容易得分,又容易丢分的题目。这类题目不需要学生在复习时死记硬背,但对基本结论要理解准确。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的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理解的准确程度。
(2)名词解释。属于较简单的题型,要求学生准确记忆基本概念,虽不要求字字相符但表述不得与文意相悖。
(3)简答题。属于中等难度题目,主要是要求学生简要地回答出一些基本原理。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原理理解和掌握的程度。
8、答题要求
考生拿到考卷以后,首先要把各类题目的题意和要求弄清楚,切忌看错题目,所答非所问。对于各类题目的回答要求如下:
(1)对于选择题,分单项和多选,单选只能选一个。多选不可多选或漏选。
(2)对于名词解释题,要按指定教材中的观点作为标准答案。名词解释注意答踩分点。名词解释来源于书里面的很基本的概念。
(3)对于简答题,要按指定教材中的观点作为标准答案。简答题都要注意中心意思。简答题要条理清楚。简答题都来源于书里。
四、指定教材:
《法理学》编写组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2月第1版
五、考试的内容、要求、题型范围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意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大纲考试客观题,即单选、多选的范围基本包括整个教材,同时不限于教材;主观题即名词解释、简答题,范围在以下“考核知识点”中。
导论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掌握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第二节 法理学的历史。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考核要求
识记:
1、不同社会历史形态下的法理学思想。
2、法理学的意义。
领会:
1、毛泽东思想中的法理学观点。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理学。
3、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历史意义。
应用:
1、法理学研究对象、性质。
2、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渊源、形成、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一章 法的概念与本质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法的要素
考核要求
识记:
1、中、西方语言体系中的“法”“法律”法的概念。
2、中、西方法的传统含义的差异。
3、现代法的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含义。
领会 :
1、法的本质:历史上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2、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应用:
1、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法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法是通过国家强制性力保证实施。
2、法律规则
3、法律原则
4、法律概念
第二章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两种对立的法的起源观
第二节 法的起源规则
第三节 法的历史类型
考核要求
识记:
1、唯心、唯物史观下的法的起源理论。
领会:
1、法的历史类型及其特征。
应用:
1、法的产生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
2、原始社会行为规则与法的关系。
第三章 法律的价值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律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法与秩序
第三节 法与自由
第四节 法与平等
第五节 法与人权
第六节 法与正义
考核要求
识记:
人权等价值的概念。
领会:
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价值理论。
2、法律价值的基本特征及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
应用:
1、法的秩序价值
2、法的自由价值
3、法的平等价值
4、法的人权价值
5、法的正义价值
第四章 法的渊源与效力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分类
第三节 法的效力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的渊源的概念
领会:
1、法的渊源的种类
2、法的类型
应用:
1、法的效力
第五章 法律关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律关系的概念性质特征种类;
领会:
1、法律关系的分类;
应用:
1、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第六章 法律行为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律行为的分类
领会:
1、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
2、法律行为的主体
应用:
1、法律行为的确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律责任分类;
领会:
1、法律责任的构成;
2、法律责任的含义
3、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应用:
1、法律责任的要件
2、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八章 法律技术方法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律技术方法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
第三节 法律推理
第四节 法律论证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律技术方法概念、类型
2、法律推理类型、原则和方法
3、法律论证的形式、标准
领会:
1、法律解释的原则
应用:
1、法律解释的类型
2、法律解释方法
第九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近代法理学的探索与变革
考核要求
识记:
1、中国历史上历代主要法学思想
领会:
1、 法理理论与法权意识的产生
2、对传统法学思想的扬弃
第十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发展及其历史经验
考核要求
识记:
1、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领会:
1、革命根据地的法与社会主义法对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
2、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发展阶段,法治与民主相互促
应用:
1、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第十一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选择
第三节 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
第四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考核要求
识记: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领会:
1、民主与政治的关系
2、中国民主政治基本制度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4、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应用:
1、中国民主政治基本制度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条件
第十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与经济的关系
领会:
1、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2、宗教、法律意识、法律文化与法律关系
3、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应用:
1、法与道德的关系
第十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原则
第二节 中国的立法体制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程序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五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考核要求
识记:
1、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领会:
1、中国的立法体制:一元多层次
2、立法程序
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应用: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目标
第十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法律实施意义
第二节 法律执行
第三节 法律适用
第四节 法律遵守
第五节 法律实施的监督
考核要求
识记:
1、法律实施的意义
领会:
1、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的概念
2、法律实施监督的原则、性质、功能及我国的体制
应用:
1、法律实施、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之间的关系
第十五章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核知识点
第一节 依法治国的概念
第二节 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考核要求
识记:
1、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
领会:
1、依法治国的概念
2、法治与人治、德治、法制之间的关系
3、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应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依法执政
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和法律化
4、法治政府与公司司法建议
5、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与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形成
六、试卷设计的结构(内容,题型,分数分配)
七、考试要求
本课程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张、教材、笔记本、作业本、参考资料等进入考场。
《刑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考试目的
考核学生对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核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和运用刑法学的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属水平测试。
三、考试的方法和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闭卷 笔试
2、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试题总数:约17题
5、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命题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主要知识点学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及刑法相关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的原则是:主观题目数量多、题型适中、范围广,最基本的知识一般占70%左右,稍微灵活一点的题目占20%左右,较难的题目占10%左右。主观性的题目应占80%的比重。
6、题目类型
(1)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2分,共20分)
(2)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3)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4)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
7、各类题目的特点及考试的目的
(1)单项选择题。要求考生从一个问题的若干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这类题目是把正确答案与相近的答案或似是而非的答案并列,它具有简单、明确、客观的特点。它是既容易得分,又容易丢分的题目。这类题目不需要学生在复习时死记硬背,但对基本结论要理解准确。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的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理解的准确程度。
(2)简答题。属于中型题目,主要是要求学生简要地回答出一些基本原理。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原理理解和掌握的程度。
(3)案例分析题。具有一定难度,考察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论述题。在多数情况下,这是较难的题目。它具有包括内容多、广、活的特点,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对所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全面理解、综合分析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研究现实问题的能力。这类题目的分数一般不会全部丢掉,但也很难全部得到。
8、答题要求
考生拿到考卷以后,首先要把各类题目的题意和要求弄清楚,切忌看错题目,所答非所问。对于各类题目的回答要求如下:
(1)对于选择题,要求选择要正确,不可多选或漏选。
(2)对于简答题,只要求答出要点,如果本身所表示的意思不明确,则需要对要点稍作说明。若要点本身所表示的意思已经很明确,就无需再作说明。
(3)案例分析题,根据案例后问题准确简洁地回答要点,题目要求说理的才需要说明理由。
(4)对于论述题,要求答出要点,每答出一个要点,就要对这个要点加以比较详细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如果只答要点不作解释和说明,就要扣分。
四、考试的内容、要求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意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一章 刑法概说
1、识记: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解释
2、领会: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解释
3、应用:刑法的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1、识记:刑法明文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
2、领会:刑法明文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
3、应用:刑法明文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1、识记: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2、领会: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3、应用: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识记:犯罪概念;犯罪构成
2、领会:犯罪概念;犯罪构成
3、应用:犯罪构成
第五章 犯罪客体
1、识记:犯罪客体
2、领会: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3、应用: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1、识记:危害行为
2、领会: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3、应用:危害行为
第七章 犯罪主体
1、识记:单位犯罪
2、领会: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刑事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
3、应用: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刑事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1、识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认识错误
2、领会: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认识错误
3、应用: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认识错误
第九章 正当行为
1、识记: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领会: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3、应用: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识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2、领会: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3、应用:犯罪既遂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1、识记: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2、领会: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3、应用: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1、识记: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2、领会: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3、应用: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1、识记: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2、领会: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3、应用: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识记: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
2、领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
3、应用: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识记:主刑;附加刑
2、领会: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
3、应用: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
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
1、识记:刑罚裁量;量刑的原则;量刑的情节
2、领会:刑罚裁量;量刑的原则;量刑的情节
3、应用:量刑的情节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
1、识记: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2、领会: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3、应用: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第十八章 刑罚执行制度
1、识记:假释
2、领会:刑罚执行概述;减刑;假释
3、应用:刑罚执行概述;减刑;假释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1、识记:时效
2、领会:刑罚的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3、应用:时效
第二十章 刑法各论概述
1、识记: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2、领会: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3、应用: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识记:叛逃罪;间谍罪
2、领会:叛逃罪;间谍罪
3、应用:叛逃罪;间谍罪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1、识记:各个具体犯罪
2、领会:各个具体犯罪
3、应用:各个具体犯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第二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
、识记:各个具体犯罪
2、领会:各个具体犯罪
3、应用:各个具体犯罪
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第三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识记: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2、领会: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3、应用:当中的常见多发犯罪
五、试卷设计的结构(内容,题型,分数分配)
六、考试要求
本课程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张、教材、笔记本、作业本、参考资料等进入考场。
七、参考书目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2017年8月第8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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