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4 14:15:11 阅读量:3572
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有近80年办学底蕴。学校积淀形成“敦尚行实、明体达用”的校训,“惟精惟诚、知行合一”的校风,为地方经济社会培养了数万名各类优秀人才。
学科专业体系协调发展。设有人文学院、数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体部等12个院部,2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有3个“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一流专业以及若干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师资队伍持续优化。现有教职工73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60人,博士106人;硕博士生导师2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级各类人才67人;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1个,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综合素质优良、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科研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数量稳定增长,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16项,省部级项目26项,市厅级项目200余项。科研成果省级获奖10余项,市级获奖10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等近70项。发表SCI、EI等数据库收录论文近400篇,出版专著30余部。
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入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3项、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2项,获省教学成果奖2项。开展“学在泰院”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全面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等制度。500多名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各项竞赛中获奖。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6项、省级项目93项;获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奖7项、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6项。全力推进就创业工作,年终就业率96%以上,连续十多年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考核优秀单位。
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积极开展“百名博士百家企业行”活动,与扬子江药业集团等多家企业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联合开发产品;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人才支撑、科技服务等。中国里下河文学研究中心、泰州台湾经济文化交流研究中心、泰州市青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机构先后落户学校。继续教育成效显著,与海军东海舰队开展的“泰爱海防”系列活动获“泰州教育20年十大品牌提名奖”,学校获泰州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扎实有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良的党风引领校风教风学风,推动学校事业快速和谐发展。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未来已来,在追梦的路上,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校代码:1373)
二、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考生须根据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申报相应专业。
(二)志愿填报:2020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三)考试: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学校根据考生考试的专业志愿,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分类别录取。
三、招生录取
(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根据我校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专转本”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四、培养管理
(一)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接收。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为实现专科至本科培养过程的平稳过渡,学校将按专业单独组建班级,制订专门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四)录取的“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五)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泰州学院本科生待遇,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泰州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六)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我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我校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招生计划表)。若有变动,以价格部门审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1400元/年·生
六、附则
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传真电话:0523-86653218
监督电话:0523-86665088
学校网址:
http://www.tz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b.tz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5300
2. 本简章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依据江苏省相关政策的调整做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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