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按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1.学费:“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为700元/生·年~1400元/生·年(标准如
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3.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s://zs.nustti.edu.cn咨询电话:0523一86150066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监督电话:0523-86150100
七、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