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8]178号)要求,现将有关“专升本”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相关对口学校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专升本”计划
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对口学校“专升本”专业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6%执行。
四、选拔程序
1.对口学校初选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18年跨校“专升本” 申请表》。所在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专升本”计划人数的1:3择优推荐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并将被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专升本”考试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校和对口学校实际,2018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综合》。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的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以《大学韩语》取代《大学英语》,外语类专业以《英语阅读与写作》取代《大学英语》。计算机类专业以《高等数学》取代《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和《大学计算机基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命题,《专业综合》命题要求见附件。
“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 |
主要工作安排 |
5月8日-5月18日 |
对口学校确定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hsdxjk@126.com。“专升本”考试报到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材料交我校教务处。 |
5月25日 |
“专升本”考试报到 l 报到时间: 5月25日9:00-17:00 l 报到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北湖校区(南充市莲池路54号) l 缴纳考试费:以对口学校为单位统一到计财处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 |
5月26日 |
举行“专升本”考试,各时段考试科目如下: l 上午8:00-9:30:《大学英语》 外语类专业的《英语阅读与写作》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大学韩语》考试同期举行 l 上午10:00-11:30:《大学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类专业的《高等数学》考试同期举行 l 下午13:30-15:00:《专业综合》 |
5月29日-6月10日 |
公布成绩、预录取、公示、上报录取名单 |
3.“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卷面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卷面成绩×0.3+《专业综合》卷面成绩×0.4。
注:(1)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的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以《大学韩语》取代《大学英语》;
(2)外语类专业以《英语阅读与写作》取代《大学英语》;
(3)计算机类专业以《高等数学》取代《大学计算机基础》。
4.“专升本”考试成绩发布
对口学校根据我校出具的成绩通知,书面告知考生本人。
5.附加分及“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附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
(2)“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3 + “专升本”考试成绩×0.7 + 附加分
五、录取办法
1.根据对口学校各专业“专升本”计划人数,按“专升本”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课程缺考或作弊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经我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2.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我校的“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50%(以我校为单位)。
3.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普通本科。
各相关对口学校必须在“专升本”考试报到时,统一提交按上述第2、3条办法所推荐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六、学生入学须知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8]178号)要求,2018年“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6级本科相应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3.“专升本”学生按我校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4.对口学校须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无档案学生不能报到入学。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相关对口学校应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相关对口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一旦发现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相关对口学校接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应届专科毕业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同时,相关对口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八、联系方式
为方便相关对口学校工作,我校具体负责有关事务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7-2568029
西华师范大学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