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一)考前
1.6月5日上午8:30,下午13:00,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入口处排队等候,接受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考生只准携带考场规则规定的考试用品,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他物品带入考场。
2.进入考场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二)考中
3.考试全程视频监控,严禁考试作弊行为,除入场安检及考试过程中核实身份外,全过程佩戴口罩。
4. 开考后15分钟(上午9:15,下午13:45)后禁止考生入场。
5.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公共基础科目用黑色水笔答题,专业基础科目根据《南昌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附件2《考试大纲》要求的考试用具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6.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7.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8.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老师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9.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后
10.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上午11:00,下午16:00),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1.考生进校后中途不得离校,中午可到学校润园三楼教工食堂用餐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