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3 00:00:00 阅读量:4223
说明:指定教材:《刑事诉讼法》 宋英辉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属性,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第二章 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
要求能够了解刑事诉讼的目的和刑事诉讼的职能,掌握刑事诉讼主体、客体包括的内容。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要求理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意义。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了解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和根据,掌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内容。
第二编 总论
第五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掌握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种类以及各自在诉讼中承担的职能,熟悉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和各自的权利。
第六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要求从围绕四个思路来复习:第一,某一个原则的含义是什么,第二,这个原则它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坚持这个原则,第三,这个原则在刑诉法中有哪些体现,第四,怎样贯彻、执行这个原则。
第七章 管辖
了解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管辖的原则;立案管辖中重点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自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以及执行立案管辖应注意的问题;审判管辖中重点是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的法律规定,还应熟悉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处理。
第八章 回避
应当掌握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一定回避的人员范围;
第二个问题就是回避的理由;
第三个问题,回避的程序。
这当中主要掌握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谁有权申请回避;第二、提出回避以后,谁来决定回避;第三、提出回避的时间;第四、当事人对于驳回回避的决定,有什么救济手段。
第九章 辩护与代理
应主要围绕这样几个方面来复习:
第一、辩护人的范围;
第二、辩护的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指定辩护是委托辩护的一种例外。
第三、辩护人的责任和任务。第四、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在学习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律师当辩护人和其他人当辩护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哪些权利是只有律师才有,其他人没有的。
第十章 强制措施
要围绕这样几个方面来复习:
第一,这种强制措施适用对象和条件;
第二,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尤其要注意的是,有些强制措施,审批机关和执行机关是分开的,还要注意掌握,特殊种类的强制措施对于有些特殊种类的犯罪嫌疑人,批准的权限上还要作出严格的规定,如人大代表、外籍和无国籍人犯罪嫌疑人的审批都和一般的不一样。总之,强制措施的审批机关、适用机关和执行机关要重点掌握,公检法机关都可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但执行是公安机关。
第三、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期限;第四、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包括如何申报,用什么法律手续,怎么样来执行,执行过程种出现问题怎么解决这些方面。
第十一章 附带民事诉讼
学习这一章,要主要掌握三个问题:
第一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第二要掌握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尤其要掌握那些例外情况;
第三个问题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理程序。
第十二章 期间、送达
在学习中,主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个是法定期间,刑诉法中到底有哪些期间规定;
二是期间如何计算;
第三个是期间的延长和重新计算;
第四是当事人耽误诉讼期间的恢复。
第十三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终止
主要掌握《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中止、终止的情形。
第十四章 刑事证据
本章主要掌握这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证据的概念和特点,要注意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怎么理解;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证据的种类,尤其是要结合新刑事诉讼规定的证据种类;
第三个问题是证据的分类;
第四个问题是证据规则,要结合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学习。
第十五章 刑事证明的一般理论
掌握三个问题:
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这三个是互相关联的,证明对象解决的是需要用证据证明是什么问题;
证明责任解决的是由谁来证明,证明标准解决的是要证明到什么程度,才算完成了证明。
关于证明责任,掌握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方式,被告人要不要承担证明责任。关于证明标准,掌握什么是证据确实充分,以及这个证据确实充分是对肯定案件事实所作的结论,而不是对否定案件事实所作的结论,熟悉不同的案件之间证明标准应当怎样掌握,要学会运用这些理论来判明一些问题。
第十六章 立案
本章掌握几个问题:
一、立案的材料来源(立案的根据),检举,控告,揭发,犯罪分子的自首,司法机关的主动发现;
二、立案的条件有两个,一是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立案的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处理,对不予立案的监督机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立案材料的受理不受管辖的限制。
第十七章节 侦查
重点掌握几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的各种侦查行为在诉讼程序上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侦查终结的概念、条件、处理;
三、补充侦查的类型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