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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2017年“专转本”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1/03 00:00:00 阅读量:1263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我校的“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一)2017年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150人(招生专业及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二)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我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由我校自主考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基础知识综合、专业理论、面试。其中基础知识综合和专业理论实行闭卷考试。

1.基础知识综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各占50%;

2.专业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

(二)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缴纳考试费100元。

五、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4.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类别报考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六、培养与收费

1. “专转本”学生统一安排在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2.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监督机制

1.“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 被推荐学生、推荐院校应当保证所上报的推荐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21111

咨询电话:0516-83105200

传真电话:0516-83689775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处):0516-83105365

电子邮箱:zsb@xzit.edu.cn

网址:http://zjc.xzit.edu.cn: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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