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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2016年校内专升本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4/15 00:00:00 阅读量: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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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6〕151号)的文件精神,及《西华大学专升本工作管理办法》(西华行字〔2015〕41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校内“专升本”工作。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晋蜀

副组长:马力  梁刚

成员:何太碧  黄琦  宗莲松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专升本工作由学校授权,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公示。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

二、专升本考务

(一)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可聘请校内、外专家按照专升本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命题人须与学校签订“西华大学专升本命题保密责任书”。

(二)试卷印制

专升本试卷印制由具有保密资质的印刷厂印制,并与学校签订“西华大学试卷印刷安全协议”。印制时间一般为考试前1周。

(三)试卷保管

专升本试卷集中存放地为学校保密室。试卷印制完毕,至少由3人共同护送存放于学校保密室(含保密办工作人员1人)。校内外考点在试卷的转移、交付等运输过程中,必须有2人及以上人员护送。

(四)阅卷

阅卷在校外进行,专人负责,密封阅卷,现场登录成绩。

(五)试卷销毁

专升本考试试卷保存期为一年。一年后,试卷由学校保密办公室集中销毁。

三、专升本选拨程序与录取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选拔基本条件与报名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学生,4月21前在应用技术学院、凤凰学院、安德校区报名,应用技术学院、凤凰学院、安德校区审查合格后于4月22将名单汇总后报校本部教务处(同时,将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和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校本部教务处审核),并将“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校本部计财处。

2.公布考试大纲

各门课程的考试复习大纲,均在学校校本部教务处的网站公布。

3.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

类别

5月21日9:00-11:00

5月21日

13:00-15:00

5月21日

15:40 -17:40

理工类

一般理工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应用

数学专业

大学英语

数学综合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专业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综合

文科类

文科、艺体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英语专业

英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日语专业

日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汉语言文学专业

大学英语

汉语言文学综合

计算机应用

经管类

 

大学英语

经济数学

计算机应用

备注:“工程造价”专业考“高等数学”

4. “专升本”成绩计算。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5.奖励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

1.5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证书

1.5

6.成绩公布与录取

(1)学生所在学院(校区)应将学生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经学生所在学院(校区)张榜公示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2)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完成校内专升本计划基础上,考虑往年已录取学生放弃报到的情况,以及我校专升本计划整体完成情况,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差异、人才培养标准等,划定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确定计划外拟录取名单。

(4)录取工作一次完成。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22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待教育厅审核后,学校以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文档(一式三份)报教育厅备案。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学生所在学院(校区)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7.取消录取资格规定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8.专升本计划人数

2016届专科毕业学生升入本科的专科生计划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今年升本总计划人数为94人。

请应用技术学院、凤凰学院、安德校区认真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作好2016届专科毕业学生“专升本”的报名、审查及有关组织管理工作,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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