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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4/17 15:40:31 阅读量:21512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1、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4)所学专业符合指定专业范围。

3、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报名时间:2020 年 4 月 16 日—4 月 22 日。

3)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生(不收现金, 支持银联卡、微信、支付宝支付)。

4)领取准考证:考试前二天 8:30—11:00、14:30-17:00 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到铜陵学院翠湖校区图书馆一楼进行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4、报名审核:我校将在 5 月 14 日-22 日根据报名条件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审核不通过的我校将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可于 5 月 26 日-28 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5、志愿填报:考生需按我校招收专业范围报考一个专业志愿。

 

七、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 门专业课见《铜陵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参考用书》(http://zsb.tlu.edu.cn/)。

2、命题:我校今年实行公共课实行联考,联考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部分专业专业课实行校际联合命题,不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由我校组织。

3、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铜陵学院翠湖校区。

5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阅卷:阅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违规处理程序: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8、成绩公布:考生成绩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后 10 工作日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9、查分: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并盖章,于成绩公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传真至我校招生办,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八、录取

1、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

2、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录取规则:

1)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我校的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 直接录取。其他退役士兵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 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直接录取, 录取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30%。

3)其余普通考生在计划数内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控制线:总分不低于 200 分。

5、录取办法:在达线考生中,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扣除直接录取的考生和退役士兵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英语、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一、专业课科目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6、调剂办法:调剂顺序为:校内专业招生计划调剂、校内专业调剂、校际专业调剂。

1)校内专业招生计划调剂

会计学专业按文、理科分别录取,当文科或理科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相互进行招生计划调剂。

2)校内专业调剂

学校录取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有缺额,接受达到控制分数线且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招生对象报名调剂,按照学校录取办法录取。

①会计学、审计学专业调剂规则:会计学、审计学专业首先按专业分别录取,当报考会计学或审计学专业的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相互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若相互调剂后仍生源不足,接受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达线且是财务会计类专业毕业的考生进行调剂。

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调剂规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首先按专业分别录取,当报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相互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③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专业调剂规则: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专业首先按专业分别录取,当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或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相互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④金融学、投资学、电子商务专业调剂规则金融学、投资学、电子商务专业首先按专业分别录取,当报考金融学、投资学、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接受报考我校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投资学、电子商务专业达线未被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调剂。

⑤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专业调剂规则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专业首先按专业分别录取,当报考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专业的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接受报考我校所有专业达线未被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调剂。

3)校际专业调剂

①会计学、审计学专业校际调剂规则:会计学、审计学专业,当招生计划调剂和校内专业调剂后,线上生源仍不足时,接受校际调剂,校际调剂只接受报考其他学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且是财务会计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②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专业校际调剂规则: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专业,当校内专业调剂后,线上生源仍不足时, 接受报考其他学校考生的调剂(不限专业)。

③其他专业的校际调剂规则:金融学、投资学、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土木工程、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当校内专业调剂后,线上生源仍不足时,接受报考其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进行校际调剂。

7、公示:经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学校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1、考生须知的相关事项:

1)已录取的考生,若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2)所有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被我校金融学、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录取的学生,均为我校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的学生,须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习。在奖学金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党员发展等方面和我校其他专升本在校生一样。

4)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请于面试前一天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退役士兵须在考试前两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 8000 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6000 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校承诺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2-5881977(铜陵学院纪委办)、0562-5883647(铜陵学院招生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62-5881020 0562-5881961 0562-5883647(兼传真)

(二)学校网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翠湖校区

(三)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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