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3 11:51:34 阅读量:2237
关于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首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批复
有关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你们关于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首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告收悉。根据《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0〕1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职〔2020〕2 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各校确定的拟录取分数线。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录取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传真至考生所在高职(专科)学校,并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公 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新生报到时,学校必须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专科毕业证、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等证件。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三、录取后的正式名单于 7 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此复。
附件: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首次招生录取分学校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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