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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年“专转本”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17/06/24 00:00:00 阅读量:1770

一、入学需持下列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


   扬州地区党的组织关系转接,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扬州市教育局党委开具党员介绍信,经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转至广陵学院。(抬头:扬州大学党委,去向:广陵学院)

2.党组织关系。

   扬州市外党的组织关系转接,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经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转至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抬头:扬州市委组织部,去向: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3.团组织关系。

 

     学院团委在新生团员证上办理转入手续。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10张。

5.个人档案(包括高中档案材料、专科已修课程学习成绩表、专科毕业生登记表等)。

6.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已落户原学校户口的学生,必须将户口迁到我院)。需迁移户口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凭《户口迁移证》一次性办理,中途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论是否迁移户口,均须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见附件六)。

7.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请携带已获批准的相关材料。

8.参保意见征集单(附件七)

二、报到注册注意事项

1.报到不宜提前或滞后(报到当天有专人接待)。

2.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招就办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三天者需提供有关证明。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可于2017年10月底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领取学生证,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到注销学籍。

4.为方便“专转本”学生,公寓(宿舍)生活用品由学校集中招标提供,学生可自愿购买(见附件一)。学生行李可于7月底前提前寄至我院,报到时领取。

邮递地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北校区学生公寓41号楼1楼办公室

    联系人:丁松琴  电话:0514—87993959    13585241737     建议通过申通、韵达、汇通三家快寄公司邮寄                

三、入学缴费注意事项

1.各项应缴费用详见《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级新生收费明细表》(附件二)。

2.我院学生全面实行银行代理收费,请详细阅读《储蓄卡使用说明》,并依照手续办理。

3.请“专转本”学生保管好缴费凭据,以便需要时查对。

四、报到地点、联系电话和乘车指南

1.报到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2.招就办联系电话:

0514-87997337、87994013   0514- 87993999、87978108

各系联系老师和联系电话:

 

 

 

 

 

系科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法系

汪老师

13952727399

经济管理系

杨老师

15062849616

机械电子工程系

花老师

13952795199

土木电气工程系

周老师

13852407230

化工与医药系

徐老师

13645255116

旅游与艺术系

崔老师

15949065266

3.交通指南(见附件五)。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 O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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