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泰山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工作由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招生范围:山东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7年转段学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5编:271000
第十二条学校概况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60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北侧,建有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姓名命名并设在高校的第一座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80万元元(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9000GB。设有19个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2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7万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77人,教师90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697人,教授、副教授31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学术骨干、省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3人;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泰山学者、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208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按照“品德为本、能力为上、分流培养、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学校是全省高校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现有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专业1个,校级特色专业25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近年来,先后完成263项教学改革课题,有14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电子商务、艺术和体育技能等各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70项、省级奖励450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屡创新高。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化学、地理学、数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美术学、泰山文化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现有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创新平台)5个。学校扎实推进研究生培养, 201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东北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体育学院、武汉纺织大学等院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6项,省部级项目151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306项;获专利64项;发表学术论文2908篇,被SCI、EI、SSCI、CSSCI收录687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46部。学校建有泰山研究院等14个科研机构,建立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300余个。
第三章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身体健康;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依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6号)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过程性考核合格的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泰山学院2018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类别 |
招生人数 |
小学教育 |
师范 |
100 |
学前教育 |
师范 |
100 |
英语 |
师范 |
50 |
音乐学 |
师范 |
80 |
电子商务 |
高职 |
50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高职 |
5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职 |
50 |
旅游管理 |
高职 |
100 |
生物科学 |
高职 |
80 |
市场营销 |
高职 |
50 |
土木工程 |
高职 |
80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高职 |
50 |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泰山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政编码: 271000网址:www.tsu.edu.cn
咨询电话:(0538)6715631学校监督电话:(0538)619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