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9 00:00:00 阅读量:1464
1月18日下午,学院在行政楼党员之家会议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称《管理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各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马洪主持。
会上,宣传部、外事办等部门负责人传达了全省本科高校《管理法》培训会议的主要精神,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党委书记黄宏伟就学习贯彻《管理法》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各部门、系(部)要尽快传达领会全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与行动;二是外事办等职能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学习母体学校与兄弟院校好的经验与做法,结合学院实际尽快出台制度规范,使工作有据可依;三是要层层压实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推进相关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6年4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五十四条,包括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规范、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该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引导和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中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