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发布时间:2018/02/05 14:22:00 阅读量:1612
音乐学专业
一、基本学制:四年 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学籍年限最长八年
二、学位授予:文学学士
三、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艺术指导工作以及基础音乐教育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四、业务培养要求: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掌握有关音乐的基础理论、舞蹈创编、歌曲作法、合唱与指挥等基本知识,掌握钢琴弹奏、声乐演唱、MIDI制作及其它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和从事专业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收集处理信息、音乐作品鉴赏、音乐分析和创作以及利用外语知识进行本专业外文资料查阅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团结协作和从事社会活动的能力,了解音乐发展的最新动态、音乐教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熟悉教育理论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