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2 00:00:00 阅读量:2392
为加强我校学生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及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学习的管理,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一、转学学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1.学生转学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方可授予相关专业的学位证书。
2.转学学生原则上进入转入专业的相同年级插班学习,若转入专业与学生原专业前期课程安排差别大于50%,则学生须从转入专业低一年级开始学习。
3.转学前未修读的必修课程的修读办法:如果转学前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应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随低年级进行跟班补修;如果转学前所学课程与转入专业前期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课程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该门课程1学分以内(原则上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18学时计1学分),学生可不再补修,以转学前取得的该门课程成绩计入学习档案(课程名称不相同的须由课程所在院系负责签字认定);若转学前所学课程学分低于转学后该门课程1学分及以上,学生应随低年级学生跟班补修该门课程。
4.转学后已修读的必修课程的修读办法:转学后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必修课程如与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相同或相近,且学分相差在1学分以内,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只对当学期开课课程提出申请,课程名称不相同的须由课程所在院系负责签字认定)。
5.转学前所学课程,未列入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其课程成绩经学生提出申请,并报教务部门审批后,可作为其公共选修课程成绩,计入公选课选修学分。
6.转学学生的英语课、体育课的分班调整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体育工作部负责调整安排。
7.转入院(系)须重视对转入学生的教学指导,协助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二、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1.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进入新专业的相同年级插班学习,若新专业与学生原专业前期课程安排差别大于50%,则学生须从新专业低一年级开始学习。
2.转专业前未修读的必修课程的修读办法:如果转专业前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则应按照新专业培养计划随低年级进行跟班补修;转专业前所学课程与新专业前期课程名称相同,学生可不申请重修,以原专业取得的该门课程成绩计入学习档案(课程名称不相同的须由课程所在院系负责签字认定)。
3.转专业后已修读的必修课程的修读办法:转专业后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必修课程如与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相同或相近,且学分相差在1学分以内,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只对当学期开课课程提出申请,课程名称不相同的须由课程所在院系负责签字认定)。
4.转专业前所学课程,未列入新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其课程成绩经学生提出申请,并报教务部门审批后,可作为其公共选修课程成绩,计入公选课选修学分。
5.转专业学生的英语课、体育课的分班调整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体育工作部负责调整安排。
6.转入院(系)须重视对转入学生的教学指导,协助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7.所有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必修课程均计入学生学籍处理、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转专业前后修读的选修课程均纳入其毕业、授位的统计范围。
三、专升本学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1.必修课:专升本学生必修课课程的修读按照专科段、本科段分段管理,即专升本学生只修读进入本科段以后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必修课课程,升本前未学的前期本科课程不要求补修,专科段学过的相同课程,由于本、专科教学要求的差异不能申请免修,专科段的必修课程学分也不作为本科段的限选课和公选课学分进行学分换算。
2.限选课:在本科段,进入五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专升本学生需要修满6分,进入四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专升本学生需要修满4分。如果本科段开设限选课的总学分数低于上述学分要求,则以本科段开设限选课的总学分数作为限选课学分要求。
3.公选课:在本科段,进入五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专升本学生需要修满7分,进入四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专升本学生需要修满5分。
四、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主修专业所修课程与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相同或相近,且课程学分相差在1学分以内,学生可申请免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课程名称不相同的须由课程所在院系负责签字认定)。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与原规定不符合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