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2 00:00:00 阅读量:1349
~2018年4月28日上午,由皖西学院法学院、安徽玉臻行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政法周末大讲堂”100期系列活动之名家专场报告在综合楼106举行。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就“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与社会问题”做主题报告。报告前,校长刘学忠会见了吴汉东教授并和他就“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法学院师生、安徽玉臻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六安市皋翔公证处公证员、学校其他学院教师和学生300多人聆听了报告。报告由法学院院长刘鑫主持。
报告中,吴汉东从“人工智能技术与未来产业形态”谈起。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知识革命,其核心是基因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2016年是人工智能技术爆发的元年,人工智能横跨四大核心技术-—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图象识别和人机交互,涵盖13个细分领域。现如今,人工智能技术已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和生产的各个领域,改变甚至颠覆了我们已有的认知,对未来的农业、制造业、律师业、新闻业、交通业、医疗业及体育业等产业形态带来极大的影响。吴汉东指出,人工智能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同时也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为新技术感到欢欣鼓舞,拥抱一个新时代,更应该在热点背后进行冷静的思考。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吴汉东以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话引出了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风险和主要问题。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如何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尊严与隐私、自由与安全?这是值得重视的问题,高技术时代也是一个高风险时代。吴汉东认为,未来社会的潜在风险有三个特征:一是风险的共生性;二是风险的时代性 ;三是风险的全球性。
吴汉东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问题主要包括:法律问题、伦理问题、社会问题、监管问题。吴汉东教授对四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吴汉东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问题,包括主体责任问题、隐私保护问题、责任承担问题等。关于主体责任问题,《民法总则》有两项基本制度:主体制度——人;客体制度——物。现在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机器人是机器还是人?机器人不是自然人本身,但由自然人创造和设计,它能不能成为民事主体?吴汉东认为,赋予智能机器人以某种民事主体资格在未来有可能成为现实。关于隐私保护问题,未来时代是三者叠加: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机器智能,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透明的、没有隐私的时代。人类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科技公司,如谷歌、苹果、脸书、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拥有很多用户信息,这些信息是否是依法收集和处理的,我们作为信息的提供者是不是无动于衷?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关于责任承担问题,吴汉东指出:人工智能时代有两种侵权行为值得关注,一是侵权人对智能系统进行非法控制而造成的损害,二是智能系统自身的产品瑕疵而造成的损害。侵权人采取黑客攻击、病毒传输和其他的非法手段控制机器人,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侵权责任由侵权人承担,这个不难理解。问题在于人工智能直接给人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这是值得考量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分清责任事故从何而起,是设计人的“技术漏洞”,还是操作人的“不当使用”,甚至可能是智能机器人超越原控制方案的“擅自所为”,此类事故的原因和事故责任的追究都是值得考虑的新问题。关于人工智能生产作品的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和专利,是否可以享受著作权和专利权?谁可以享受并使用这些权利?吴汉东认为,机器人完成的作品和专利也应享有相关权利,并由机器的创造者和所有者来享有或行使。
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的伦理问题,吴汉东认为,伦理问题包括诸多方面。一是算法偏差和机器歧视问题。机器的工作速度、工作精度、工作态度都高于自然人。但是,机器也会出错,包括机器算法偏差和歧视问题。如何为机器人设置最低的道德标准和道德框架,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二是虚拟环境“麻醉”问题。在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我们将会被无穷尽的电子信息所包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有可能被人机之间的交往所取代。人工智能的模拟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取代人的自主行为,这就出现了虚拟环境的“麻醉”问题,从生活、起居、出行到办公,所有的事情都由机器人协助处理,人类是否会日渐沉迷于人工智能及其营造的虚拟环境?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本来意义何在?三是人机情感危机问题。未来的机器人会带来人机的情感危机。现在我们不仅发明了代替体力劳动的工业机器人,还发明了代替脑力劳动的机器人,甚至还可以发明代替人类情感的伴侣机器人、性爱机器人。这无疑会给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和生活情趣带来极大的挑战。吴汉东指出, 伦理问题的重要程度不亚于法律问题。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提出了机器人的四定律,其中最重要是第零定律,即机器人必须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不受伤害,其它三条定律都是在这一前提下才能成立。机器人定律对目前处理人工智能有关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吴汉东认为,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的社会问题,就是人机替换问题。他认为,人机替换带来诸多社会问题,被人工智能所取代的蓝领和白领到哪儿去?是不是被抛弃到无用阶层之中?他们不能领取劳动报酬,而是领取社会保障金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另一问题是,社会出现大量的机器人,它们有没有权益?如果有权益,如何保护和维系?此外,人工智能领先的国家与人工智能滞后的国家之间的差距和鸿沟如何进行填补?新的不平衡又出现了,如何加以解决?这都是未来时代要考量的问题。
对于人工智能时代的监管问题。吴汉东认为,“多元共治”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政府的监管,也包括行业自治和企业自律。吴汉东分析了目前的监管难题。首先,监管领域的空白。比如在无人驾驶领域,政府监管的法律规则还是空白的,无人驾驶的准入政策、安全标准、配套设施都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规制。其次,监管技术的不能。人工智能对监管的技术要求更高。机器人讲粗口、说脏话、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这个过程是如何进行的,为什么会出现计算偏差的问题?需要了解整个人工智能发生作用的全过程,所以监管技术的研究也必须及时跟进。
吴汉东最后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政策与伦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的多元价值目标 ,创设以伦理为先导的社会规范调控体系 ,构建以技术和法律为主导的风险控制机制 。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到来,我们不仅需要一种科学的智慧,同时需要制度的理性。法学家和法律改革家们需要秉持理性主义精神,去发现和探索一个理想的法律制度体系。我们有理由相信,科学技术的智慧之光与法律制度的理性之光,将在人工智能时代交相辉映。
吴汉东的报告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报告中提及的有关人工智能所面临的法律与社会问题观点新颖,实例鲜活,让皖西学院师生领略了大家和大师的风采,赢得了师生的阵阵掌声。在互动环节,吴汉东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而精彩的解答,其渊博学识令人敬佩不已。报告结束后,在场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报告结束后,吴汉东教授欣然为“政法周末大讲堂”100期题词:百家讲堂,人文荟萃。
吴汉东教授是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基地、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吴汉东教授曾于2006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上为国家领导人讲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2009年、2011年两次被评为“年度十大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并于2009年、2011年两度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P)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五十人”。
本场报告标志着皖西学院法学院“政法周末大讲堂”100期系列活动圆满结束。(文/法学院 段宗妍、大学生新闻中心记者团 郑伊彤 图/贾良国 审核/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