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7〕182号)文件、《内江师范学院关于选拔2017届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意见》(内师院发〔2017〕51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准的我校“专升本”录取计划,对2017年“专升本”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升本”录取名单确定
1.考试选拔:按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在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将结合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选拔录取。
2.免试录取。按文件中免试录取政策确定录取名单。
二、其它事项
“专升本”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纪委机关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2341900。
“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