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3 09:21:54 阅读量:1273
人力资源管理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一定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劳动法律及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选、育、用、留”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伦理学、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行为学、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概论、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组织与工作设计、人员素质测评、招聘与人才测评、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战略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就业方向:工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人事部,教学科研、咨询培训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在企事业单位负责招聘、人力资源开发、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办公室文秘等工作。